第四十四章 莫得罪小人(1 / 2)

“剛剛你們在錄節目時,我經過時看到你的表現,很不錯,你有沒有興趣進綜藝科發展?”

鄭玥菲露出一絲訝然,像是沒想到張洋會看過她的表演,又似是意外他竟主動邀請她加入BV。聽說其他同學都要回去等消息,沒想到自已竟被直接錄入了。

盡管驚喜不已,但她還是沒衝昏頭腦,過去的經驗告訴她。

越是美好的事情,所付出的代價越高。

她知道自已的優點:長得漂亮,身材好,肯努力拚搏,演技不錯。但同班同學中也不乏跟她條件相當的人,比如莉莉,然而,對方還要回去等消息,她卻可以直接錄入,怎麼想怎麼讓人有不真實感。

因此,鄭玥菲淡定地表示,想要回去考慮清楚。

張洋諒解地笑了笑,“考慮清楚是對的,不過,有件事我本來不想這麼快就透露,但現在看來不得不說了。”頓了頓,他看向歐倩,又看了看鄭玥菲。

“其實,公司打算推出一個綜藝節目,以雙主持的形式。這個節目將是公司今年最重要的項目之一,打算以它去參加年底的金花獎比賽。對於主持人的人選,我跟其他幾個高層還未定案。

本來,我們是打算在公司的職員中挑選人選,但舊有的職員中卻沒有讓我們一致讚同的。我的意思是捧兩個新人,形象要健康,性格開朗,最重要是有默契,而我覺得你們正好符合這些條件。”

聽到這裏,歐倩有些不敢置信地問:“你的意思是想要簽下我們,然後,捧我們當節目的主持人?”

“沒錯,那你們願不願意跟我們簽約,成為公司的一員?”張洋笑問。

“願意,十分願意!”歐倩激動地回答。

天!她不會是作夢吧?前不久,她還隻在《女王駕到》節目中當綠葉罷了,現在就告訴她,要捧她當主持人,簡直沒有比這更棒了。

相較於歐倩的激動,鄭玥菲盡管同樣驚喜,但還保存一絲理智,因此,當張洋拿出合同讓她們簽時,她並沒有當場簽約。

“是不是還有什麼問題?”見她不肯簽約,張洋臉上的笑容顯得有些僵硬了,盡管覺得她有些不識抬舉,還是耐心地問。

“應該沒有問題吧?”覺得機不可失,怕得罪張洋,機會就沒了的歐倩,低聲地問鄭玥菲。

鄭玥菲伸手指著有關違反合約精神的部分,“其實,我們隻是一個窮學生,但合同的違約金實在有些高了,一百萬元哪怕賣了我也付不出呀。”

原來,合同中提到假若她們想解約,或者做出違反合約精神的行為時,就要賠償一百萬元給BV。

還有一點就是這合同一簽就三年,好的方麵來想是這三年內,她不用擔心飯碗的問題,壞的方麵卻是,她人生中最寶貴的三年就此跟BV綁在一起了,假若這三年內,在BV過得不怎麼好,那她就等於失去三年時光了。

張洋嗬嗬地笑道:“這是行規,每個藝人跟公司簽約都是如此,並不是特地為難你們。再說這賠償額看上去有點嚇人,隻要你們不違反合約,聽從公司安排的話,就不用擔心了。”

歐倩本來也被違約金數目嚇住,但一聽張洋的話又覺得有道理,便細聲說服鄭玥菲。

“其實,張總監說得沒錯,隻要我們不違反合約,聽從公司的按排,公司就會力捧我們了,而且我們還是新人,但公司給的條件跟福利都很好,我覺得可以簽約。”

鄭玥菲不置可否,又指著另於一條合同說:“如果我們離開公司的話,三年內不能從事娛樂事業。”

後麵的話,她沒有說出口,但歐倩不笨哪裏不明白她言外之意。

雖說,現在她們隻是新人,但在娛樂圈中一炮而紅的例子可不少,說不定以後她們紅了,有更好的發展了,卻因跟BV簽了這種合同,不是自斷後路嗎?

想到這裏,歐倩也有些猶豫不決起來了。

張洋一看她們的神情,哪裏不明白她們的顧慮,便道:“其實,公司真的很有誠意想簽下你們,為表誠意,我就作主把這條改成兩年吧。”

鄭玥菲跟歐倩對望了眼,還是沒有點頭,之後,他們經過討價還價,合同改成違約金五十萬元,如果她們離開公司的話,一年內不能從事娛樂事業。

福利方麵,張洋加碼,提供宿舍給她們住,月薪比之前再增加一成等等。

麵對如此優厚的條件,歐倩躍躍欲試,一副誰要阻止她簽約,她就跟誰拚了的樣子。

鄭玥菲依舊猶豫不決,她不是要坐地起價,貪得無厭,而是對方提出的條件實在優厚,反而讓她心生警惕,總有種哪裏不對勁的地方,可一時間又說不出來。

“這是我最大的誠意,如果你們還是不滿意的話,那我隻好另選賢能了。”見鄭玥菲還是不肯簽約,張洋斂起笑容,板著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