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要求,我可以答應你。”
安知曉鬆了口氣,還以為斯密斯會提出什麼奇怪的理由呢。沒想到,居然就是讓她不要改名。這點倒是和安知曉完全想到一起去了。
“真的嗎?安小姐你實在太好了,那我這邊,沒有任何問題。”斯密斯高興的笑了起來。
“等等,我也有一個要求。如果你答應,我們就合作。如果你不答應……”安知曉說到一半不再繼續。斯密斯先生看樣子是個很聰明的人,後麵的話,他自然知道是什麼。
“那不知道,安小姐的要求是什麼?”
斯密斯臉上依舊保持著和煦的微笑。
“斯密斯先生能在我們店繼續工作,我真的很榮幸。但是如果你不收報酬,那我就是在占你的便宜,這對你不公平,而且對店鋪影響也不好。”
安知曉鄭重其事的說道。
本來生意買賣,就是你情我願,你來我往。老是占別人的便宜,又怎會長久呢。
何況無功不受祿,如果之前斯密斯先生是感謝她去讓他重新振作,那現在答應上班,已經是恩情還了,斯密斯先生並不欠她什麼。
“這個是我自己的意思,隻要你不說,我不說,沒人知道的。”
斯密斯還在掙紮。
“可是天知道啊?我們這裏有句古話,叫人在做,天在看。希望斯密斯先生不要讓我為難。我是真心期待和你合作的。”
斯密斯看著安知曉真誠坦蕩的眼神,猶豫了三秒,隨即點頭答應。
安知曉高興之餘,也讓初二整理合同,趁機讓所有的員工都簽署一下。
“為什麼要簽這個,是賣身契嗎?”
“可不是,還必須滿一年,是不是老板娘對我們不滿意?”
“不知道啊,我覺得怎麼像是個圈套呢?我朋友也在對街的洋裝店鋪上班,別人也沒有簽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段姐你去問問。”
幾個店員看著合同,都不怎麼放心,慫恿段楓丹去找安知曉。
“安老板,您是不是對我們有什麼意見啊?為什麼要簽約這個員工合同呢?以前斯密斯先生,也從來沒有讓我們簽過這些。”
段楓丹硬著頭皮找到了安知曉。
“你別誤會。這個員工合同,其實是保護你們的合法權益。我把所有的責任和義務,都是甲方乙方的身份,寫的清清楚楚。這個和賣身契是不一樣的。即使你們不在我這裏幹了,隻要提前給我打招呼,工資我也會照發的。而且以後你們的工資,也會根據工作年限的長久,逐年增加。”
安知曉耐心解釋。
關於員工合同,其實她也是學辛南城的。
在辛有誌當政以後,大量引入外商,想要發展A國的經濟,這種員工合同,就是外商那邊最先實行的。因為他們擔心工廠的流動性。
一開始很多工人反對,但是後來這個員工合同,確實保障了工人的利益,所以大眾也逐漸接受。
很多本土企業以前是老板最大,有了這個員工合同以後,束縛員工的同時,老板也不能隨意開除員工,對雙方都是一種保障。
“真的嗎?”段楓丹臉上還是帶著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