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飯。
莫沉雲帶著嶽闌珊去了本市最大一家商場,走入最頂層的一家服裝店中,裏麵的衣服,琳琅滿目。
並且,價格不俗。
這麼說吧,嶽闌珊工作一個月,買不起裏麵一件衣服的袖子。
真是十分的可怕。
“我們換個地方行嗎?”嶽小姐忍不住,拉著人就想走。
這個地方,比上次買禮服那個,還要離譜,她隻是想買普通的衣服,畢竟平時需要跑來跑去。
太貴的衣服,就算買回來也不敢穿啊。
“誒,這裏的衣服很適合你的。”莫沉雲不願意走,他有錢給她買衣服,別說錢了。
這家店都是他的。
嶽闌珊卻始終不肯,就算他告訴她,這家店的主人是她,她也不願意。
並且十分暴躁的想揪他耳朵,但看在這裏這麼多營業員的份上,她隻是抓住了他的衣袖。
湊過去,小聲道,“別傻了,這衣服我要是穿出去,過兩天我就得下崗。”
“咦,好處這麼多的嗎?”
“莫沉雲。”
“別生氣,別生氣,我明白了,開玩笑的,我們換家店。”
莫沉雲牽上她的手,兩人又去了下麵的樓層,找了家稍微平價一點的服裝店,買了兩套衣服。
隻是,嶽闌珊買的高興,莫總可就不怎麼高興了。
他嫌棄的看著嶽闌珊,“這衣服太便宜了點,我們再換一家吧,最多不像剛才那麼誇張的。”
“你想都別想,我買這個就行了,我平時要出去跑案子,穿再好也沒用。”嶽闌珊不想浪費錢。
雖然,她知道莫沉雲有的是錢。
但又不是說,有錢就一定要浪費的。
“我不管,你就買這兩件,剩下的不可以再買了。”莫沉雲突然變得很堅持,“我們再換一家店,總要買點好的。”
“行,行,行,都聽你的,煩死了。”嶽闌珊換下身上的衣服,付了錢之後,又跟著他走了。
後麵講他們送出店門的店長,默默地捂住了胸口。
這年頭,有錢人都是這麼秀恩愛的嘛?
這裏的衣服,雖說叫平價,可是,也比外麵的服裝店貴很多了啊,畢竟這店租擺在這裏嘛。
少說一套衣服,沒有個五六千也拿不下來啊。
居然嫌棄便宜?
這是什麼秀恩愛的方式。
果然,帥氣的男人都有錢,而且都有對象。
這個世界,對單身狗一點都不友好。
……
莫沉雲可不知道別人是怎麼想他的。
帶著嶽闌珊換了家店,給她買了兩套好看的裙子,又給她買了高跟鞋,還買了兩個包包。
這期間,他從頭到尾沒聽過老婆的意見。
簡直就是把她當成洋娃娃在打扮。
嶽闌珊一開始,想著自己沒什麼時間陪著他,也就隨他去了,反正這衣服,穿在她身上。
也不會不好看。
而且,她也沒有很不喜歡。
女孩子嘛,總是愛美的,能美兩點,誰願意隻美一點呢。
但是這家夥,慢慢的,變得越來越不客氣。
也越來越不過分。
買著買著,居然想買蘿莉裝了,這倒是還能忍,但她不能忍的是,買女仆裝,這簡直就是找死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