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誤會了(1 / 2)

再見顧曼青,精品店的店員對她愛搭不理。

貨品位置做了調整,顧曼青看中的帽子被掛的很高,她對店員說:“勞駕,幫我拿一下那個。”

店員眼皮都不抬,“上次不是試過了嗎?你又不買,拿一次怪麻煩的。”

這種冷遇要是擱寫手顧曼青身上,肯定是扭頭就走,不買了。

不過她一向揮金如土,沒人敢這個嘴臉對她。

若是小可憐的原主遇到這種情況,必然是自怨自艾一番,然後默默離開。

兩個人在顧曼青身體裏爭取主動權,最終的結果是顧曼青拍出一千塊在櫃台上,“墨跡什麼,讓你拿你就拿,姑奶奶現在就買。”

戴著帽子出門的時候顧曼青還奇怪,無論擱誰做主,這帽子都不該買的,自己為何堅持買下來呢?

最終她得出一個結論,配角的邏輯無須深究,隻要能推動情節就是了,這就是網文定律。

可轉念一想,買一頂帽子能推動什麼情節呢?

正胡思亂想呢,陸明軒迎麵而來。

“真巧,又遇見了。”陸明軒笑吟吟的說,陽光照在他的臉上,顧曼青的腦海中竟莫名想到“活色生香”四個字。

“帽子很適合你。”陸明軒說。

顧曼青臉紅了,她也搞不懂為何自己非要買這頂帽子,如今被陸明軒一提醒,倒像是為了投他所好。

這誤會可大了,顧曼青想解釋,又覺得解釋了更顯刻意。

她趕緊伸手把帽子摘下來,拿在手上也覺得尷尬,便從左手送到右手,又從右手挪回到左手。

好像帽子是見不得人的賊贓一樣。

太笨拙了,越抹越黑。

顧曼青懊惱的要爆炸,這時陸明軒突然伸手揉了揉她的頭發,笑著說:“真可愛。”動作語氣宛如日係漫畫。

可愛?顧曼青記得自己拿的角色是三十多歲的離婚婦女,不是十幾歲的鄰家女孩!

必須要打破這個尷尬局麵,顧曼青想了想,終於冒出一句話,“這店是你開的嗎?”不然怎麼總在這遇見他!

陸明軒一怔,搖了搖頭。

顧曼青“哦”了一聲。

什麼鬼問題,又把嗑給嘮死了。

陸明軒看了看顧曼青的衣著,誇讚道:“你穿黃色蠻好看的。”

顧曼青低頭一看,自己身上套著一件半新不舊的鵝黃衛衣,領口和袖口都洗的變形了,寒酸的緊,哪裏好看了?

陸明軒就不一樣了,他穿著一身騷包的白色休閑西服,這一套要是放旁人身上,肯定顯得特別娘炮,可陸明軒這麼穿就襯的格外清爽。

“我約了朋友,先不陪你聊了。”顧曼青明顯感覺到兩人的差距,這讓她不自在,便胡亂想借口脫身。

陸明軒也不挽留,笑著跟她道別,潔白的虎牙閃閃發光。

上帝造人真是偏心,怎麼會有人如此完美呢?顧曼青邊逃邊想。

在外麵閑逛了大半天,直到傍晚,顧曼青才往家走。

一進門,她看見琳琳正在大包小包的收拾東西。

“琳琳,你要搬家嗎?房子裝修完了?”顧曼青知道琳琳的男友已經買好婚房,就等著裝修完入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