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望路33號——B市的警察局。
顏斐爾躺在長椅上呼呼大睡,陳辭在和司機師傅在一旁被警察問話。
“吧,怎麼回事?”
陳辭在:“警察同誌,我們……”
司機師傅:“警察同誌,就是這個夥子光化日之下竟然強搶民女的。”
陳辭在百口莫辯,隻要他一開口,司機師傅就插進去一句。
警察同誌問陳辭在:“你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你倆認識嗎?”
“我……”陳辭在語結。
“警察同誌啊,我是親耳聽到那個姑娘哭著對我不認識他的。”
“警察同誌我們真的認識的。”陳辭在沒想到有朝一日他竟然會因為證明不出來認識顏斐爾而被扣在警察局裏。
陳辭在問:“照片可以嗎?我手機裏有我們的合照。”
“可以。”
可是陳辭在摸索了一番也沒有找到自己的手機,想來是在抗顏斐爾的時候弄丟了。
警察提醒:“或者你找個證明你倆認識的人也校”
陳辭在想了很長時間:“警察同誌,我可以打個電話嗎?”
“請便。”
“喂。”陳辭在聽著電話那端罵罵咧咧的聲音,把電話拿的遠了一些。
“出來你可能不信,我在南陽路33號。”
唐得言一個鯉魚打挺坐了起來,確認了一眼日期:“今不是愚人節呀,你確定你是陳辭在?”
“我確定,你快點過來。”
唐得言趕到的時候,陳辭在已經是困得昏昏欲睡了。
“警察同誌,我是他們倆的朋友。”唐得言拿出自己的名片,“我是一個雋明律所的律師,我可以為陳辭在擔保。”
“我們還是需要你提供一下可以證明他們關係的東西。”
唐得言拿出手機找出陳辭在的朋友圈:“這是他們兩個合照。”
警察拿在手裏,仔細的研究了一遍,和另一個警察聲嘀咕著:“你拿著去比對一下,我怎麼瞧著這姑娘和躺著的那一個不是很像啊。”
另一個警察也搖搖頭:“是不像。”
“還有其他的照片嗎?”
兩個人大眼瞪眼的相顧無言,無奈的聳聳肩。
大概過了一個時,顏斐爾終於睡醒了。
顏斐爾咳了咳嗓子,朝著麵前的警察:“水。”
“姑娘你醒了?”
“這是哪裏?”顏斐爾揉揉酸痛的老腰,伸伸胳膊踢踢腿。
“警察局。”
“什麼!”顏斐爾大叫,“我怎麼來警察局了,我殺人放火了?”
陳辭在走過來:“呦,你還想有殺人放火的能耐呢?”
“陳辭在你怎麼也在這裏?”轉眼又看見了唐得言,“唐得言你怎麼也在這裏?”
“呦,終於肯認識我了。”
“陳辭在你怎麼那麼大的怨氣,我不就是多喝了你兩杯酒嗎?”
“警察同誌,我們可以走了嗎?”
“在這裏簽個字就可以了。”警察,“姑娘不能喝酒以後就少喝點,你看這大半夜折騰的。”
顏斐爾笑:“警察同誌,林章的酒吧賣的是假酒,你們去查一查吧。”
陳辭在一把把顏斐爾給拽了出去:“斐爾大姐善良一點吧,你喝了人家的酒還打了人家一巴掌,怎麼還想端了人家的店。”
唐得言在一旁聽得笑個不停:“斐爾,這麼多年你真是一點沒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