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長歡,顧長歡。
我是在八歲的時候遇見我的長遠的。
那一年,我拖著筋疲力盡的身體走了很久很久,直到我昏倒在路邊上。那是一個土路,鮮少有人從那裏經過,我想著也許我要死在這個荒無人煙的村子裏了。
也許是老爺覺得像我這樣美麗動饒女孩人間不可多得,於是不忍心把我收走,最後還是讓我醒來了。
再醒來的時候是在一個很破舊的診所,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麼破舊的房子,昏黃的燈,狹隘的空間,活脫脫像是一個黑作坊。
我當時就嚇壞了,雖然我才八歲,可那時候我就聽過很多起人販子販賣兒童器官的犯罪案件,這些還都是受電視的荼毒,哪家黑診所其實是一家走私器官什麼的,至此很長時間我都不喜歡看電視,我討厭那些人用人神共憤的聲音報道一些讓人心惶惶的負麵新聞,所以我討厭電視,至此我的家裏很長的一段時間都沒有電視。
我上上下下左左右右仔仔細細的檢查了一下我的身體,還好沒有缺少什麼零件,不然我作為一個七零八落的孩子可能連當個乞丐都不配。
屋裏麵有一個年過半百的老頭兒,應該是這個診所的老板,不是,應該是大夫。那大夫看我醒了過來,就朝外麵大聲叫了一聲:“長遠。”
然後我就看見那個名為長遠的男孩子走了進來,手裏端著一碗藥,一碗黑乎乎中草藥。
他還沒有走到我身邊我就聞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我皺了皺眉頭,我知道,這藥苦的要人命。我往後提了退以表示我的抗拒。
這個男孩子可能以為我在害怕,奶聲奶氣的:“別怕,爺爺抓的藥是不會苦的。”
“我為什麼會在這裏?”我看著麵前的男孩子,粉粉嫩嫩的像我漫畫裏跑出來的,眼尾的一點淚痣更是長在了我的心窩裏。
長得這麼好看的男孩子我喜歡還來不及呢,怎麼可能害怕。
“我和爺爺去城裏買藥材,看見你昏倒在了田地的路邊上,就把你帶了過來。”他盛了一勺子藥水送到我嘴邊,要不是我對這黑乎乎的不明物抗拒的厲害,早就沉浸在他的美貌裏不能自拔了。
我往後縮了縮手,拒絕:“可不可以不喝這個啊?”
他指著我的臉:“不行,爺爺了這藥是治你身上的疹子的,你看你臉上也開始長了。”
我找出隨身攜帶的鏡子,果然,我那如花似玉的笑臉上出現了好多個如綠豆大的疹子。愛美心切的我連忙接了過來這藥,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咕嘟咕嘟的喝掉了,和我想得一樣,這藥很苦,苦得我直哆嗦。
少年看我的模樣笑了起來,雖然我有些惱火,可是他笑起來真好看啊,他的眼睛晶亮晶亮的如星星一般,他的梨渦很淺,但是卻讓他的笑像春風一樣溫暖。
八歲的我,少女的心思被少年的微笑給萌動了。
少年似乎是被我盯的害羞了,拿起藥碗跑去了後院。我咯咯地笑了起來,準備躺下的時候,那個爺爺走了過來:“丫頭,你家在哪裏,我讓長遠送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