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肺癌的藥物的報道,讓國際上掀起了一陣風潮,因為有了上一次白克力藥物事件成功的鼓勵,這次鬧的更加的激烈。
肺癌病人的人數遠多於白血病,白血病人的存活率達到40%左右,但是肺癌的死亡率卻高得多,特別是肺癌晚期基本上就等於宣判死刑緩期執行。而通常發現肺癌的時候都已經進入中期,這種高死亡率給肺癌患者造成的心理影響是非常可怕的,對於家庭來說也是絕望的,治療費用更是非常昂貴的,在中國平均每年每人需要花費10萬以上,關鍵是肺癌發生後對於病人和家屬心理的摧殘是恐怖的,很多人幾乎是自己嚇死的。
而這個藥物的問世,準確的說法應該不能算是問世,隻算是研製出來,還在臨床前檢驗階段,但是要求參加實驗的人數已經建立了肺癌患者訴求網站上簽名排隊已經達到上百萬人。並且通過各種手段來督促中國政府加快進度。這種不了解藥物上市流程的要求當然會被藥監局拒絕,因為一種新藥必須經過嚴格的流程,否則無法推向市場,隨意推向市場這是對患者的不負責任。
但是看到了希望的患者家屬並不這樣看。很多國家再一次啟動了各種請求行動,促使盡快啟動藥物麵世,這次基金會基本上也不為所動,因為這個藥物是基金會研究所自己研製的,那些病人隻是想盡快治愈,而不考慮風險,雖然他們嘴上說的風險自擔,但是如果真的出了人命,這個責任就不好劃分了,患者家屬的心情是無比的焦灼,沒有經曆過的人無法理解。
這次肺癌患者家屬則開始要求FDA修改流程,對於那些緊急或者達到某種不可逆轉疾病的患者進行的救治歸屬於緊急救治範圍,這樣就能夠使用一些特殊藥物和非常規藥物。這項提案讓FDA非常為難,這就像是在急救的時候可以采取一切非常規措施一樣,如果肺癌患者出於生命攸關的關鍵時刻,是否要進行救助呢?這個是一個倫理和醫生道德問題。肺癌不是哪類急性中毒、高熱、休克、或者頻臨死亡的那類急病,而通常是慢病,慢病中的這類不可逆轉的危重病人,對這類病人過去一般是無法治療,隻能采用一些支持療法,對症給足藥物,僅此而已。
現在問題來了,過去可能是不可逆轉的病症,因為有了新的藥物,而產生了可逆轉,但是又處於危重狀態,這種狀況下,是否采取緊急措施進行救治或者采用實驗期間的藥物進行救治就是一個很大的倫理問題了。
這個問題很快就在媒體和網上出現了大辯論,一方認為這種針對肺癌晚期的,可以采用任何手段進行救治,包括用實驗藥物,另外一方則認為,必須采用符合標準治療流程的救治方案,不能隨意逾越流程,否則會產生法律和道德問題。
甚至連理論界也開始對這種狀況進行爭論,爭論因為的結果會直接影響法律或者規則的製定,所以各方都是用盡全力,不遺餘力,基金會作為利益攸關方,不能參與論戰,隻能旁觀。
經過了一個多月的論戰,論戰雙方以反對方的敗北而宣告結束,直接的導火索是那個肺癌患者訴求網站進行了統計在一個月時間內,全世界有23萬人因為肺癌晚期死亡。並且將人員名單和相應的診斷報告放在網上,經過了媒體添油加醋的報道後,反對方敗北了,這個道德責任誰也擔不起,反對方很快就銷聲匿跡。
國際醫師協會,順勢修改了院中急救方案,將肺癌不再列為不可逆轉危重病目錄,並且確認肺癌晚期經過嚴格前期鑒定後,確認現有藥物無法救治的情況下,申請醫政和倫理委員會進行確認後出具報告,方可使用實驗性藥物,但是患者需要承擔失敗風險,免除醫師和醫院責任。隨後各個國家的相應的藥監局也發布了相應的管理方案,對肺癌網開一麵。不過一些反對者指出隨著喬喬先生帶來的大唐生物技術的應用,其他病症也都紛紛接觸了不可逆轉行列,會不會造成社會問題?討論結果是一單一議,不再糾結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