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勳哥。”
“你真的決定了麼?”
事後。
吳欣雨皺著眉頭。
雖然知道這份協議都是對方世勳有益的,但她還是忍不住多想一些其他的。
畢竟現在的方世勳都是星耀工作室的老板了。
沒必要再簽約給別人!
“嗯。”
“這沒什麼壞處。”
方世勳點零頭。
之所以簽約那也是有考慮的。
現在他自己處於風口浪尖上,看似萬眾矚目的背後隱藏著無數貪婪的大手蠢蠢欲動了。
現在大家隻是還在窺伺這塊肉怎麼下手而已。
要是真的到了群狼爭奪的時候那隻會被撕得四分五裂。
方世勳可不相信那些幕後的資本家會那麼仁慈。
現在找一個“靠山”是最穩靠。
雖然一個去打獨鬥也可以,但也意味著更多的困難險阻。
他簽約給酷雲沒有什麼損失,必要的時候還可以用它遮擋風浪。
無非是把自己的歌發到酷雲。
根本沒有其他損失。
至於三年簽約期?
這個完全還是由他的算了,隻要願意掏那筆違約金隨時都可以毀約。
九千萬違約金!
可簽約費就八千萬了!
其實。
如果方世勳一直都是這麼招人眼熱又勢單力薄走下去,那些瘋狂的人可能會從追捧到毀掉他。
簽約給酷雲就不一樣。
起碼有人為他的歌保航護駕。
現在他被人看重追捧無非就是音樂上驚人創作才華。
有時候人還是要變通點好。
路自然就好走了。
現在跟酷雲簽約三年的協議,等到期之後方世勳可能已經達到了一個新高度。
那時候有更多的資本談條件。
如今都能讓酷雲做出那麼多讓步和妥協了,以後就更加不用。
當然。
方世勳要是跟酷雲鬧掰了還是可以轉投到阿狸音樂。
現在無非就是圖酷雲音樂的市場比較大罷了。
資本家都是貪婪的。
阿狸也不見得能比酷雲好。
總得選擇一邊!
要不然真的得罪完這些平台就相當於封了自己半條路。
人家可不是傻子!
更不會讓你一直站在中間左右逢源占好處。
雖然歌曲能通過微博發出來,但是誰能保證這些巨頭會不會背後裏串通一氣聯合封殺打壓。
到時候方世勳可能真的就要遠遁國外去混了。
總不能自己搞一個平台吧?
這個不太現實。
衝進去一個領域不是那麼容易混起來的,無數巨頭跨領域撞得頭破血流的例子在曆曆在目。
主要一個線上平台也不是現在的方世勳能撐起來,單單歌曲庫就足夠嗆的了。
…
另一邊。
有一個人也在慎重考慮糾結。
徐莊。
對方因為《離別》大火一把,現在總算是全國露臉一次。
不過。
他也知道自己這是曇花一現,後續要是沒有好的作品的話肯定還是會消失於群眾視線之鄭
而最好的方法?
那就是繼續從方世勳那拿歌。
可問題是人家不一定願意寫。
畢竟第一次那是情分,第二次就難了。
“你想的怎樣了?”
“其實混樂壇也不差…”
“況且人家願不願要你都還是一個問題,你倒是糾結了那麼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