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一月份以來所有事情都開始不對勁了。喉頭發癢。光是喝水就將整瓶的礦泉水灌進體內。一向我都不愛喝水的。結婚一直以來都是女人的夢想,享受被幸福圍繞的感覺,自小就欠缺這項滿足感,所以“追尋”是羅倩的使命。
羅倩這名字一看就知道不是我的本名,那是因為真實的東西已經讓人無法捉摸,即使伸手可及我也不認為有多幸運。幸運與我無關。不如就留給那些不知死活蠢女人吧。
十五歲是我愛情啟蒙的初期,那年我認識了生命中第一個男人,我該如何形容他...好吧。他是有帥帥酷酷的外在,高大健碩,〔我的身高就已經一百七十了。我可不要找個矮冬瓜,那看起來不搭。〕又是運動健將。當他主動來追我的時候,我還真有點不知所措!
“羅同學你好。你認識我嗎?”男的問。
“呃,什麼。”
“難道我在班上你都沒看過我嗎?”
“沒什麼印象。”
“對了。我的名字叫喬許。這是我的英文名字。”男的似乎很得意。
“那你的中文名字呢?”我反問他。
“我喜歡別人這麼叫我。至於中文那就不提了。你知道就好。”
“喂,你怎麼這麼媚外?”
“有嗎?請叫我喬許好嗎?”
才剛上專科一年級就被他吸引住了。原本以為愛情應該都是在浪漫下發生的,沒想到是在這種有點爭執的場麵...實在是不能接受。
還好喬許在我十六歲生日時送了我一束花,真看不出他如此用心!我當然是欣然接受囉。
“羅倩,祝你生日快樂。Happy birthday。”他說。
“這花是送給我的嗎?”我接過花束,鼻子也順便湊了過去。
“嗯。你喜歡嗎?”
“好香唷。”我開心地說。“這一定花你不少錢吧!?”
“隻要你開心就算花再多的錢也無所謂啦。”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抓抓頭。“今天下完課你有空嗎?”
“有啊。”
“要不要我載你去兜兜風?”
“可是你要用什麼載我去?”
“我已經跟同學借了機車,這你不用擔心。包在我身上,安啦。”他拍胸脯保證。
我分明就知道他沒有機車駕照還膽敢用機車載我兜風,若不是真的喜歡我,他也不會甘冒著被警察路邊臨檢的風險。世上最美的事,無非是有個愛你的人,為你做出重大的犧牲!抱著他的感覺,就像置身天堂,那種快樂是我夢寐以求的。遇見百分百男孩,他就是最佳人選。
我之所以還記得這件事,就是因為在那之後再也沒有機會了。漸漸的,對喬許的迷戀成了一種咒詛,愛上他之前,我沒想到連他務實的個性也得一起愛才行。〔愛本身就沒道理可講;這在作者先前的小說係列中也有這方麵的題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