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逮個正著(1 / 3)

李默跟張強說完了條件,在吃完了下午飯之後。李默就上山了!

當然,他上山就是散散步。算著時間差不多快了,李默從超市裏麵把兩頭小豬拿出來。

兩頭小豬,重量都要到一百多斤了。

在來之前,李默故意用豬血抹在自己身上,然後把衣服故意刮壞。然後從地上抓了一把泥在抹的渾身都是。

當天快擦黑的時候,李默將東西帶到食堂丟在案板上。

張強激動的打開口袋,小豬涼了,但是血還是新鮮的。

看樣子是剛剛死掉不多久的樣子。他哪裏知道這是從隨身空間裏麵拿出來的!?

李默抱著肩,身上還帶著他故意塗得血說道:“還算滿意?”

“太滿意了啊!這正是我們想要的!”

張強激動的看著李默,他忙說道:“怎麼弄成這樣子?”

“讓大野豬追的啊!”李默擦了擦臉上的泥,張強忙道:“快,給李默找一身幹淨衣服。”

“是!”

王冬轉身離開之後沒多久,拿來了一身新的工人製服。

七十年代沒有那麼多的款式服裝,工人基本上都穿差不多的服裝。不是後世這般一個廠子一個樣。

工人的製服都是藍色,但是地質隊跟一般工人有著很大的差別。工人的工作服叫做三緊服,就是袖口和底邊都是收緊的。

但是普通工人的製服藍色偏淺,布料也很差,用的“勞改布”也叫“更生布”。李默過去穿的衣服就是更生布的料子,這種布有些類似於牛仔褲一樣,但是非常粗糙,而且一洗就掉色。

張強拿給李默這一身,完全不一樣。國際藍的顏色看著就比別的工作裝顏色好看。而且不了是“小帆布”。結實不說,還要比更生布更舒服。

李默換上新衣服之後,還真的別說。人靠衣裳馬靠鞍,李默自從換了人之後,他的模樣其實一天一天的在變化。他現在看起來跟自己原來有些像了。

過去的原主又黑又瘦,而且不算好看。

現在的李默反倒是有些秀氣,也比原來白了一些。小夥子換上衣服之後,那股挺拔的氣勢充斥著全身,顯得他非常的俊朗。

“哈哈,還真的不錯啊!這身衣服換上了還真的像那麼回事了!”

李默很開心的說道:“那我就不客氣嘍?!”

“穿走吧!這點兒東西不算啥,穿壞了再找我!”

“好嘞,那我回去了!”

李默推著車往廠區外麵走,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是工人呢。

張強的自行車是大永久,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二八大杠”。那個年代能騎上這種車,就相當於現在坐奔馳開寶馬了。

李默的自行車安了車燈,就是那種靠摩擦會發電的燈。車子騎起來之後,燈會亮起。

李默騎著自行車往回走,哼著小曲。這是這段時間第一次騎自行車。

李默還真的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覺得自行車這麼好!

李默騎車準備回家的時候,人剛到門口,他就聽到屋子裏叮叮當當的好像在砸東西!

“李慶民!你到底要幹什麼!你欺負我們孤兒寡母的!”

“我要幹什麼?你兒子李默把我兒子送進去了!這一下子要蹲上半年的牢!而且我被罰了五百塊錢。”

李默一聽就知道裏麵出事兒了!

“槽!沒完沒了是吧?走,進去收拾他們去!”

李默聽到屋子裏的爭吵聲,他直接停下車衝了進去。

“老二,你要是這樣,你別怪我跟你們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