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支書的托付,李默句句都聽進心裏麵了,這是男人對男人的托付。也是他代表了全村人的托付。
關於老支書的囑托,李默的心裏麵挺難受的。
這是真的窮怕了,不然的話怎麼會有這樣的囑托呢?
改變觀念,這並不是一朝一夕的能完成的,這需要一段時間,而暑假這段時間,李默是打算全身心地投入改變之中。
畢竟磨刀不誤砍柴工。
開班搞教育,這不是說來就來的。
那個年代,沒有個人來搞教育的,這種事情從大家的直觀印象之中,就屬於嚴重的不合規矩的。
教育還能私人辦?這開什麼玩笑?
很多人甚至對於私營教育有著巨大的恐懼感,認為這是道德敗壞的根源。
所以大家的觀念就是這樣的。像一座大山,想要翻過去,結果發現這不是一座,而是一片山脈,你翻不完。
李默現在想要發展自己,那就必須要給保護好自己,所以這個辦教育的名頭,必須要想好。
在那個年代,自己做買賣最後·進監獄的不在少數,甚至後來李默生活年代裏麵的大佬們,都曾經蹲過班房。
那個年代對於私企的運營和發展,那是相當不友好的。
稍有不慎就會掉進坑裏麵。
雖然個人辦教育聽起來毛骨悚然,但就算是在這個年代裏麵,隻要你把名頭處理好了,那麼也能安然無恙地。
比如說今天這個,那就必須是七星兩個大隊牽頭,這就屬於公益了。這個是沒有人查的!
在後世,公益事業也少有人查,所以經常變成問題的重災區。
李默現在首先要做好公益的牌子,然後由公家牽頭,他主要是配合。
這樣的話,不管是誰來查,他心裏麵都有底。
畢竟這件事不管是查賬,還是查問題,都不會有什麼把柄落在別人手裏麵的。
想過這些問題,李默發自真心的苦笑了一下。
這年代,做點兒事其實真的難,尤其是膽子得特別大!真的是步步驚心,稍有不慎就是萬劫不複。
李春梅的事情,在村子裏麵傳開。
總之說什麼都有,有的說張百善不是人的。
也有人說李春梅不勾引張百善是不可能有這樣的情況的。
反正什麼觀點都有,大家議論紛紛。
弄得李春梅都不敢出門,李默倒也沒啥說的,讓她直接對口調遣,調到了綜合商店去工作,那邊就沒事兒了。
反正那個年代裏麵,電視電話等通訊手段實在是太差了,走路基本靠走,娛樂基本靠手,治安基本靠走,通訊基本靠吼。
而且那個年代不是熟人,誰知道誰啊!
李默調走李春梅,李大隊長是真的感激不盡。一直給李默道謝,但李默一再告訴他,這都是應該的,大家是一個村子的相互幫忙是應當應分的。
因為李春梅的事情,李大隊長對於李默計劃是更加的支持。
雖然這次教育是用李春梅作為典型,但是這件事如果坦然對待,首先能表現出他的覺悟高。而且還能給今後的工作帶來不小的好處。
而且這件事,不管你怎麼遮掩都無法掩飾住的。
還不如大大方方地就說了這件事,張百善被帶到縣裏麵看到警察就嚇得啥都招了。
警察打電話通知他們的時候說,張百善可能判不了死刑,但是至少要判一個無期徒刑。
這一點,李大隊長倒是很滿意,不出人命其實也挺好的,李春梅這件事本來她自己也有責任的。就像是李默說的一樣,不知道自己保護自己,也有一定的責任。
她但凡要是多點兒文化水準,也就不會發生這件事,根據張百善的交代來說,但凡她要是喝止自己的話,這件事也不會發生。
李春梅根本就什麼都不懂,事情發生了之後才覺得事情有些不對勁兒。
這就是那個年代的單純,其實要不是自己身體有異樣,她還真的以為孩子是蛋裏麵孵出來的。
再加上,還有她那個妹妹說,男人和女人睡覺才有孩子,她還覺得自己跟張百善沒睡覺啊!
都沒在床上,怎麼會有孩子的呢?
這就是當年的無知造成的嚴重後果。(不開玩笑,這事兒是真的改編。具體不點名,保護當事人。)
村子裏麵風言風語正盛,李默更加覺得這次找老師教學的事情,更不能馬虎對待。
可問題是,到哪兒找老師呢?
老師可不是隨便找的?
普法教育老師,至少要有一個懂法律專長的。而這種人普遍是大學生,或者是從事法律專業的人。
找法律工作者,且不說人家有沒有時間,配合你教學進度,這就有些扯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