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包包可能是真的,或者是1:1高仿的。”楚雨蕁說,說完她又接著說:
“大部分1:1高仿的包包,都是廠家搞來原版貨,或者買的舊貨真品回來分解製成的。所以一般1:1包都會做到對花對版,主料也一般是韓國或台灣的老花革,逼真度已經和正品沒有多少差異,配進口變色頭層皮,用水或用濕布擦也會變顏色。他們的配件也多采用進口YKK拉鏈,所以手工和線跡幾乎和正品沒有太大的差別了,有的質量好的廠家的產品,真的還要請專家才能區別質量,但是,主要五金部分由於成本和產量及利潤的原因還是和正品有點差異的,通常LV專櫃真品的五金,比如拉鏈頭,通常不會是很亮的金黃色,而是青金銅色,感覺不是特別亮,有的會是稍暗的,有點近似磨砂的質感,但又沒到磨砂的程度,總之很有質感的感覺。當然也不能一概而論,現在不少新款的五金件也有不少是很亮的顏色。或者鑒別序列號,不過我沒用那個記憶力,隻記得法國出的是以A0,A1,AA,AN,AR,AO,AS,AI,AC,BA,BU,CA開頭的,其他的我也不記得了,西班牙的好像序列號是O這些。雖然我辨別不出來,但是即使是高仿的,能仿到我辨別不出來,也不會太便宜,差不多要花原版的七成價錢才能買到,這樣還不如買個正版的呢。”
徐明直接問:“你說這個包能值多少錢就好了。”
“至少五千元。”楚雨蕁肯定的說。
程琳聽到這有點急了,總不能說這是勤工儉學賺的吧,她想了想說:“我做了兩份兼職的工作,一份是發傳單,還有一份是家教,發傳單一個月賺八百左右,家教每個月賺一千,我攢了半年,除去一些開銷,還剩下七千多呢。”
徐明問:“在哪發傳單,幫哪個單位發的?還有,你做家教,帶了幾個學生,學生在哪住,他們家裏的電話是多少?”
“我憑什麼告訴你們,這是我個人隱私。校本部還有很多女生陪睡賺錢呢,你們怎麼不去查?”程琳仰著頭說。
“不知道你關注新聞不,去年八月份,我們接到線索說,有人利用人體藏毒方式運輸毒品,就在保山開往K市的一輛大巴上,接到舉報,我們立刻開展行動,到K市西收費站進行查緝,在一輛保山開往K市的客車上進行排查時,發現兩名形跡可疑的男子,於是我們把這兩個人帶下客車分開調查。年齡大點的姓舒,雖說年齡稍大,但是還未滿十八歲,他承認吞服了45顆毒品可疑物到腹中,另外一個姓張,未滿16歲,是和他一起運輸毒品的,張某吞了35顆到腹中。當日,舒某共排出可疑毒品45顆,淨重共計215克。
據舒某供述,他7月被朋友帶到緬甸果敢縣,經介紹認識了一個姓秦的。8月1日晚,在緬甸老街一個賓館,秦某拿了80顆黃色條狀的甲基苯丙胺,讓他們吞下去,舒某吞了45顆,餘下的張某吞了,秦某給他們每人1000元作為路費,讓他們將毒品帶至曲靖市羅平縣。
因為舒某犯運輸毒品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實,指控罪名成立,庭審中,舒某對犯罪事實也供認不諱。今年4月,K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這個案子,中級法院認為,舒某有自首情節,因為初犯以及犯罪時未滿18周歲,依法從輕判處,判了有期徒刑6年,並罰款5000元。而另一嫌疑人張某作案時未滿16周歲,對運輸毒品罪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