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二章 叢林中的生活(1 / 2)

發泄過後周邊飛出幾隻鳥,就恢複了平靜。這樣發泄沒有什麼意義,但是喊出來了心裏舒服許多。

要在人類世界混得好,那就得先征服這片樹林。金海龍不斷為自己打氣,在一個人孤立無援的時候,隻有自己不斷給自己鼓勵,才不會輕易崩潰,理智的頭腦是最重要的。心態跟有效的行動,完全決定一個人的處境優劣。

如果一個從林就過得那麼狼狽,出去還不是被人牽著鼻子走。以前不也是經常抓魚捕鳥嗎,很多事,不能隻看眼前,做什麼事,都應該有一個大局的想法,不能總是那麼被動了。

不管後麵的警察有沒有追來,冷靜下來仔細想了想,叢林動物繁多。狗的隻能靠嗅覺找東西,下了一場雨,以前留下的味道就基本衝走了,而且林子了各種氣味都有,把植物咬碎擦在自己身上完全可以偽裝成另外一種東西,在他們發現自己之前發現他們,隻要稍微躲一下就能跟他們完全錯過路線,憑什麼總讓他們追著跑。

為了剛才的那聲叫後悔不已,挨著餓,走出了一段距離,金海龍削了一條拇指大比較有韌性的樹枝,把鞋帶解了下來,一條綁在樹枝上做了一把簡單的弓箭,另一條一分為二綁回鞋上。

普通弓箭製作很簡單,就是找有彈力均勻大小的樹枝或竹子兩端綁住,複合弓則是把幾根枝幹綁在一起,但現在沒有那麼多材料。箭就用細一點的比較直的樹枝,前邊削尖,尖口後一寸的地方再綁一個小石頭,可以增加箭的穩定性和殺傷力。

兒時經常朋友們玩這個,紮個稻草人就來比賽,有時手癢還會射別人菜園裏的木瓜,為此挨了不少罵。金海龍拆爺爺舊漁網上的線,所以做出來的弓總是他們當中最好的,沒想到現在要拿這些玩意來生存。

粗製的弓箭精確度很低,但這裏的鳥獸不怎麼怕人,走得很近了它們才會逃走;人站在食物鏈的頂端,在一般的動物眼裏,人跟獅子老虎是同一等級存在的。而一般的小動物不怕人,這樣的情況隻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它們基本沒有接觸過人類。金海龍實在想不出,南方哪裏會有這種原始森林。

輕易的就射到了一個斑鳩,是箭飛出去後打了個圈橫著把這隻鳥撞暈的,肚子空嗖嗖的很想吃肉,把小鳥拿在手裏考慮是不是要生吃了它,琢磨了一會,拔毛脫去皮跟內髒就開始啃,肉還暖呼呼的,帶著鮮血有一點鹹味!味道不怎麼樣,但吃了一個還想再吃一個,餓了的時候能吃東西的都是美味。現在的人,生活富足了,吃什麼都覺得膩,那是因為他們從來沒有饑餓感。

剛吃完,看見兩隻鹿,剛想射過去,那兩隻鹿回頭看著金海龍。那種眼神,透入心脾,讓金海龍產生一種奇妙的感覺,放下了弓箭,或者他們是兩夫妻,或者是母子,殺一隻,悲傷的逃出一隻,雞肉是常見的菜肴,很多人經常吃,但很多人卻都不敢殺雞!這是很矛盾的理論,源於心靈深處的善感。但對於在這裏,這可能是致命的缺點。

一隻鹿拉了一坨大便就走了,金海龍找到了一張比較大的樹葉,把鹿便包了起來。他就是覺得這個應該會有用,如果後麵的人追上了,怎麼躲也躲不過狗的鼻子,但如果躲起來時在身上和周圍放上鹿便,就可以混淆過去。聽說如果是老虎的糞便,狗嗅到便會知趣的跑開了。

金海龍不確定他們有沒有在追著他,或者早就放棄了,但還是不能掉以輕心,當兵的都是受過軍事訓練的,忍耐力比一般人強不會輕易放棄。而且普通的警察公安要想升級加薪,靠的就是立功,而在他們眼裏,抓到金海龍可是大功一件。

判斷這河流的方向,在叢林裏繼續往下走。這裏的樹高大的出奇,伸開雙手也抱不了一半樹幹的樹,隔百米就有一棵。一路上遇到了不少野果子,熟悉的就無需考慮,看著麵生的看看有沒有蟲子吃過,吃了一堆果子,過了兩個小時,就覺得更加饑餓。

今晚看看能不能生一堆火,烤一點肉吃。披荊斬棘,走到了下午,忽然聽到河麵上有動靜,就立即跑到了河邊,一艘小貨船正在駛過,船上沒有任何字樣,也沒看見人影,船裏應該會有熱騰騰的魚頭湯或者大米飯。

金海龍隱藏在薄薄的一層樹葉裏,目不轉睛看著小船遠去,這種感覺很奇怪,也很難受。孤零零一個人在樹林了什麼也沒有,看到有人卻不能求救,自己是在荒野逃亡,而不是荒野求生。金海龍歎了一口氣,努力安慰自己,見到人就好!說明離人居住的地方也就不遠了。

既然踏到了這條路,便隻有風雨兼程。金海龍往著下遊趕路,不管怎樣,終究要找到人類文明的地方。到時再想辦法隱藏身份便是,社會是為強者操控,他們能置我於死地,那我也能強大到扳倒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