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雜寶以飾台榭,懸明珠於梁棟間。光彩射目,晝視如星,夜望如月。
街角有一家小酒樓,裝潢不算考究,勝在幹淨以及價格便宜,市井小民來此處要兩道菜一杯酒,舒緩一天的勞累。
李成森雖是朝中官員,但囊中羞澀,與他一同的好友幾乎差不多,故而朋友小聚就會選在此處。
這裏距離他住的地方也不算遠,距離越家倒是挺遠,他一路步行而來,步伐不算快,微微喘息。進了酒樓,點了兩道菜,要了一份碗碟,以及一壺酒。
兩道菜,一道是酥脆花生米,另一道是,苦瓜炒肉。
一壺清酒能倒上幾杯,剛剛好在他不會喝醉的量。
他喝了第二杯酒,一個身影出現在酒樓裏。
她住在不遠的地方,叫來了小二哥,一連氣兒點了二十道菜,小二哥目瞪口呆:“姑娘,你吃不了的。”
郭月冷笑一聲,趾高氣揚:“吃不了又有什麼關係?我喜歡吃一口扔一份。”
小二哥猶豫了一下,去和老板彙報了這位有些特殊的客人,因為客人衣著打扮華貴,他不敢得罪,又不敢貿然點菜。
老板觀察了一下那姑娘的衣服,是上好的天蠶絲,夏日裏穿著也一片冰涼,天蠶絲有個特點就是不能繡花,微微發藍,穿在身上極為素淨。姑娘頭上沒有過多的發飾,隻有一根木簪,老板自認眼拙瞧不出來是什麼材質,大橋這姑娘通身氣派,竟然是大戶人家的,不會來小店裏來著,故而便點了點頭。
廚房因為這突然加進來了二十道菜,一下子就繁忙了起來。
其他吃飯的客人忍不住偷瞧那姑娘。
姑娘穿的素淨低調,但五官上屬於明豔,杏眼明仁,巴掌大的小臉,眉宇間透著一股俏皮,他的家境似乎不錯,常年高居上位呼奴喚婢,透著一股倨傲,不惹人討厭就是了。
大家都在打量著,議論著,隻有李成森低垂眼簾,手中端著酒盞,默默飲酒。
他已經喝了第三杯。清酒不刺激,淡淡的酒香,還有股青檸檬的味。道。
那姑娘的菜還沒上完,他的一壺酒已經喝盡,兩道小菜吃得差不多,撣了撣身上的褶皺,放下了三十文銅錢,起身準備離開。
姑娘眉頭一皺,跟著便要與他一同走。
小二哥一直注意著這姑娘的動向,見狀連忙攔住:“姑娘,飯錢還沒結呢!”
郭月輕蔑的笑了笑:“你覺得我是出門會帶錢的人嗎?”
掌櫃子一直注意著動向,聽聞此言臉都綠了。
她點菜專挑貴的點,那一桌的菜可不便宜。
她指了指還在往前走的人說:“想要錢就把他攔住了,我和他是一起的。”
一個小二哥慌忙的將李成森攔住,試探性的問:“這位小哥與這姑娘可認識?”
李成森麵露疑惑:“什麼姑娘?我是自己來的。”又一臉警惕的問:“這個瘋姑娘不會是想把帳賴在我身上吧?”
郭月張了張嘴,沒想到此人居然不管自己。而且他管誰叫瘋姑娘?
掌櫃子氣得直跳腳:“看你這姑娘生得唇紅齒白,應該也是過得光鮮亮麗,居然賴賬,你父母就是這麼教你的嗎?報官,報官,快報官!”
郭月臉瞬間一紅,忽然有些害怕,她冒冒然然的從越府跟了出來,身邊沒帶侍衛,怕是他們都著急了。
這個時候要是通過官府回到家中,那可真就成了別人一輩子的笑柄,還會被母親埋怨,父親訓斥。
她在自己手腕上摸了摸,退下來一個紫金鑲鑽石石榴手鐲,遞給了掌櫃的:“拿這個抵就是了,比你一頓飯值錢吧。”
鐲子在袖子下麵遮著沒瞧見,郭月也有心遮擋,畢竟素淨的打扮和華麗的首飾並不合適。
掌櫃的一看見人遞過來的東西,第一反應是沒敢接。小姑娘行事乖張了些,但說話有條不紊,該不是個瘋姑娘。寫著明晃晃的石榴手鐲要閃瞎人眼,尋常人家哪裏佩戴得起,便是官宦之家,也該當個寶貝,哪像這般隨手就給。
“小姐若是出門匆忙,沒帶人來,那……那就下次派個小廝來給吧。”掌櫃的心一橫,想著大不了這趟飯錢就打水漂,也不能得罪一個身份尊貴的小姐。
郭月覺得人真奇怪,剛才還怕自己賴賬,如今話鋒急轉。她視線往前麵一撇,發現李成森已經走了,便急忙將桌子放在了桌上,隨口道:“再說吧,這個抵你飯錢了。”
匆匆忙忙的追了出去,結果已經沒了人影。
她氣得直跺腳,從越府開始就一直跟著李成森,小姑娘的腳力哪比得上一個大男人,吃力著跟著,腳下已經磨出來了好幾個泡,好不容易來酒店裏歇一歇,出了門就把人跟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