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童易源正式開始戀愛,他對我挺好,至少剛開始的時候是這樣。
就像我想象的那樣,他每天都來接我放學,我們手拉著手,在車站依依不舍的告別,一切都不存在於虛幻的網絡世界,這種感覺就像期翼已久的夢想終於成真了一樣,令我幸福得不能自己,也許我天生就是那麼笨,一點甜言蜜語就能打發,雖然他不是什麼校草帥哥,但我依然決定要好好珍惜這段感情。
因為他是第一個說我長得美的人,因為他是第一個要我好好打扮自己的人,因為他是第一個說愛我勝過愛自己的人。
當他說愛我的時候,我是真的很相信他。
我們交往的第二個星期,正好是情人節,童易源帶我去了一家很有名的餐廳吃燭光晚餐,在燭光的映照下,我們熱情相擁,說著會相愛一輩子,我覺得我是這個世上最幸福的女孩。
那一晚我沒有回家,童易源帶我去了一家小旅館,我是真的沒有想過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我隻想和他在一起,一直一直,不要分開。
我們進了房間,明明有兩張床,可他說要我過來睡,我答應了,但是不要他抱著我,他卻緊緊摟著我,那一瞬間,我感到了溫暖。
順理成章的。那一晚我們該發生的都發生了。完事之後他翻身過去呼呼大睡。而我躺在床上,看著陌生的天花板,腦子裏麵一片空白。在此之前,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會在我17歲的時候跟一個男人發生那種事。而這一切,也不像言情裏麵描寫的那樣美好和動人。我徹夜未眠,隻是清晰地感覺到身體裏麵有某種東西在裏麵刺痛,也有另外一種東西在心裏萌發,蠢蠢欲動。我不再是以前的那個我了,我要跟那個每天穿著校服灰頭土臉的平庸女孩揮手說再見,那種日子我受夠了,永遠得不到關注,永遠默默無聞,永遠隻能暗戀,我必須變成我想成為的那種人。再不改變我的青春就沒有了!
我以為那就是蛻變。
可是我逐漸發現,自從我和痛易源那次之後,我們之間好像就隻剩下這一件事情了,他來找我就是直接奔著賓館去。他連愛我都很少再說,我卻覺得我已經不能失去他了,為了他,我可以一再妥協。
隻要他主動約我,我們的約會地點就是賓館,隻要去賓館,就都還是我出錢,說難聽點,我覺得自己像個免費的小姐,呼之即來揮之即去,不收錢就算了,還得倒貼房錢。
這樣的生活維持不了多久,高三的課程緊張,我們老師也不甘示弱,每天都要上兩節自習才肯放我們回家,那些天正好有幾個同學夜晚回家沒人接送出了事故,隨著時間的流逝,事件不但沒有過去,反而越發增多,為了應對家長們的擔憂,也為了學生的安全考錄,學校領導便提出了寄宿,針對對象是全校高三同學,至於高二高一下午上完課就可以放學。
寄宿製一出來,爸爸很支持,便商量著把我送到學校去,可我偏偏很反對,因為那樣就不容易見到童易源了。
日記看到這,我歎一口氣,如果當時沒有因為要在學校裏寄宿和父母鬧翻的話,那麼是不是就不會有那些事的發生呢?
我收起日記,默默拿起《紅與黑》看了起來,我已經不喜歡看愛情了,看到某一頁,我的手一滑,書差點掉了下來。
上麵有一段話極為刺眼:
依違不決,拖了半天,瑪格麗特終於做了他可意的情婦。這種依違不決,以膚淺之見,必定認為是積怨所致,殊不知一個自矜自愛的女子,即使麵對堅強的意誌,也是不肯讓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