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章 跟著哥混有肉吃(1 / 2)

遊誌在後世有一項特殊“技能”,那就是喜歡討價還價。

沒辦法,這後世的他是一名正經八百的苦逼窮屌絲!要不然他怎麼喜歡大學同一係的美女唐棠,但是每次見麵遇上了連頭都不敢抬呢!如果要是換作他去地攤上買東西的話,那他遊誌能立馬變成跟老板討價還價到臉紅脖子粗的“小市民”。(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這句話在遊誌身上得到充分的認證!)

這不,遊誌現在就把這項光榮的傳統給帶到了這漢末的賴家莊了。

此時遊誌正厚著臉皮拉來著賴福的肥手,套著近乎地說道:“賴莊主,我們相見就是緣分呀!你看你姓賴我姓戲,五百年前都不是一家人。沒想到,五百年後竟然還能在這裏給遇到,這簡直就是有緣千裏來相會啊!為了這千古的奇緣,你怎麼的也得再給便宜一點賣給我!”

臉皮薄,吃不飽。厚臉皮,餓不著!看來遊誌諳熟此法啊!

雖然遊誌都如此的厚臉皮了,但賴福還是為難地說道:“戲賢弟呀,真的不能再便宜了啊!我這莊園可是塊風水寶地啊!你看這良田就有三百多畝。還有這倉庫裏還存放了一千多石糧食呢!就是這牲畜,驢牛豬雞鴨都加起來也有百十幾隻了吧!要是在以往的太平日子裏,就憑我這塊風水寶地,怎麼的也得值上個五六百萬銖錢啊!唉......可是這亂世就沒辦法啦,現在我賴某就吃點虧吧,四百萬賣給賢弟您了!”賴福說的真是句句屬實。

此時遊誌眼淚水都快擠了出來了(遊誌打算打道德牌):“賴莊主啊!賢弟我可不是為了自己享福才來買這個莊子的哦!你可知道,我是帶了三千多衣食無依的鄉民出來避難的啊!我買這個莊子可是為了給你積福啊!到時我一定會給鄉裏百姓多多宣傳賴莊主的仁義。現在我最多隻能給你130萬錢!賴莊主,你就行行好,便宜點賣給老弟我吧!”遊誌就差跪下來給賴福磕頭了。

賴福見狀,也是忙倒苦水地說道:“賢弟呀,我賴福也是有一大家子要養活的啊!我賣了莊子以後,可是要去洛陽謀生的。賢弟你可知道這洛陽的物價有多貴嗎!就連一枚雞子(雞蛋),也比我們這鄉野小村貴上一倍不止啊!你想想,我這一大家子,如果沒點錢財放在身上防身,那將來到了洛陽可怎麼過活啊!嗚嗚......賢弟啊,你也可憐可憐老哥哥我吧!”賴福跟遊誌比慘。

小偷遇上了大盜,這回遊誌算是交代在這了......

不過還好,由於郭豐與王和在旁邊幫忙說和著。最終賴福把賴家莊賤價三百萬賣給了遊誌!遊誌先是付了130萬錢作為首付(遊誌也隻有130多萬存款),剩下的170萬限期一個月內交給賴福!而賴福除了莊上的值錢物件帶走以外,剩下的全部一起都留給了遊誌。

如果以現代人的思維來說,遊誌算是賺了啊!首先,遊誌這錢本來就是別人給的(從黃邵和伍習那來的)!現在把錢又給花了出去,這就是遊誌過了一下手癮而已,其實對遊誌一點損失都沒有。第二,這得了一個便宜的田莊,卻是實實在在的。以後遊誌再也不用風餐露宿了。雖然他遊誌總共也才風餐露宿了三天而已(24日出陽翟縣城,27日就躺在長莊的榻上了)。

經過一天的交接之後,這29日一大早。遊誌等人就站在賴家莊的門口,十分恭敬的目送著賴福等一家老小浩浩蕩蕩地率領著隊伍離開了賴家莊。這次由於賴福是傾全力搬離,所以賴福把莊裏的家丁啊丫鬟呀什麼的都全部給帶上了。外加上自家的老小,這隊伍足足湊了有一百多人!好家夥,這莊上的馬匹和毛驢,也全部都給牽走了。能帶走的東西也裝了快有三十輛大車了啊!要不是這賴家莊離洛陽城也不是很遠,遊誌很是懷疑,他賴福能不能安全地把這隊伍帶到洛陽去(因為現在路上還不太平,除了黃巾以外,路上還有土匪強盜之類的流賊)。

同樣目送著賴福離開的還有莊上窮苦的佃戶和附近依附在賴家莊討生活的村民。這賴福離開,也隻是把家人和仆人給帶走了而已。這莊上的其他人賴福可是帶不走的,當然賴福也不想帶走。

此時隻見這群麻木而又淳樸的鄉民表情上並沒有太多的變化,因為對他們來說,這賴家莊隻要還在,換了個莊主對他們其實也並沒有什麼影響!他們內心深處隻希望現在的新莊主不要比以前的賴莊主差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