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那不叫辦法,叫手段(1 / 2)

我眸子頓張,不敢置信的叫出聲,“還給他?!”

“嗯。”他輕應了聲,表情聲音平淡又平靜。

然而我卻淡定不能,“為什麼要換他!”

對我來說,這些都是我應得的,至少那些首飾是!那是每次他打我之後為了安撫我給我買的,那是我的東西!

他眉微微蹙起,“以後我給你買,他的還給他。”

“……”一句以後我給你買,我心頭一震,心裏是感動的,卻也是不甘的,“可那是我的!”

“他的東西我們不要。”他聲音依舊淡淡的。

我指尖攥了又攥,不甘,很不甘,可是看著他那樣子,我卻又不知道說什麼。

我們就那麼對視了半響,我唇顫了顫側身往床邊挪,他擰起眉,在我挪到床沿穿鞋的時候一把拽住我的手臂,“你要去拿?”

終於少了平靜,多了一絲著急的聲音,我抿了抿唇,“我拿包。”

他猶豫了會才鬆的手,我走到電視櫃前,取出那個旅行包打開,翻出那個首飾盒走到床沿坐下,然後打開。

我先拿出那兩萬多塊放在床上,“這個可以還他,但是首飾不能,這是他每次打完我,為了哄我買的,還給他那我不是白挨他打了?”

亞桑看我的眸瞬的垂下,筆直而長的睫毛在燈光下形容了一片小小的陰影,剛好擋住他的眸。

我看不到他的眼,而他臉上也看不出什麼情緒,唯獨就是眉蹙得更緊了些說:“這叫收買,你也知道他是哄你,那你接受他的哄嗎?”

“我當然不接受!”

“所以,為什麼要拿他的東西。”他說著掀起眼,眸清澈,“還給他,我們不要。”

“可是還給他我什麼都沒有!別說走,就連律師費都沒有,我怎麼離婚?!”這些年,劉遠明對物質上對我,對我家裏人還是很大方的,唯獨經濟對我控製的很嚴。

不給我碰卡,所有收入記賬後,差不多他就自己去存,他也是怕我手裏有錢跑了吧,所有也就給我吃吃穿穿,打我了,買點東西哄哄我,跟養寵物似的。

然而,我話音才落,亞桑就抬手,從襯衫口袋的包裏拿出一隻卡遞給我。

“律師費的話我昨天問了,就一千,另外公訴費什麼自己出,還有看財產分割收取一定的比例。”

“?!就、就一千?!”我驚愕了。

他看著我一下就笑出聲,“你這是覺得貴還是嫌便宜呢?”

“我、我以為會很貴呢!”畢竟那天在寺院的時候,那個小主和蔣律師給我的感覺,打個官司不便宜。

他彎起唇,拉起我的手將卡放在我手裏,“卡裏隻有一萬,估計這個官司打下來三五千還是要的,另外剩下的應該夠你應付這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