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始皇末年】
[前塵。穿越]
第二章夢裏的世界〈二〉
由此可以斷定,這戶人家一定很有權勢。就是不知是第幾代…
在左右觀看一邊,正堂很大,再看擺設;
正門對進有兩張太師椅,太師椅中間有一桌子。桌上兩側放著茶杯,正中間放著的是水果。
正堂內左右兩邊,每邊放著五張椅子,椅子前麵擺著一排茶桌。茶桌上放著茶杯。
咦,怎麼沒人呢?離開正堂往左右兩邊看去,兩邊是廂房(住宿,房間)這些廂房都是用木料做成的。
這裏的廂房是以分甲乙丙丁四種層次之分;
甲﹕是供於這戶人家的主人居住。列如當家的,大家太太,少爺,未出嫁的小姐等親人居住。
(不過在這裏我給大家講下關於親人之分:親屬是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製而形成的社會關係。
我國法律所調整的親屬關係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嶽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
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親屬不等於家庭成員,有親屬關係的人可能分屬於多個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員並不絕對有親屬關係。
根據親屬關係發生的原因,可以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類。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擬製血親,前者是指出於同一祖先具有血緣聯係的親屬;
後者是指彼此本無該種血親應當具有的血緣關係,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條件,確認其與該種血親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的親屬,
如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就是擬製血親。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係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
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隻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係。
血親還可以分為直係血親和旁係血親,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後者是指彼此間具有間接的血緣聯係,除直係血親以外的親屬。
直係親屬,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外祖父與外孫子女等。
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屬於直係親屬,應屬於姻親。姻親是以婚姻關係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但不包括配偶本身。
姻親可分為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和配偶的血親的配偶三種。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的直係血親和旁係血親的配偶;
如兒子的妻子,兄弟的妻子。配偶的血親,是指自己配偶的直係血親和旁係血親;如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姐妹等。
配偶的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配偶的直係血親和旁係血親的配偶,這是一種間接的姻親關係;如妻子的兄弟的妻子。
旁係親屬:直係親屬以外在血統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嬸母等(以別於直係親屬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