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開庭審理(1 / 2)

開始真正審理之後,法官和對麵的律師就開始一個個的提問我問題。從他們問話的方式和內容就能夠聽出來他們一定是受人指使,今天想讓我就範。

無論是用恐嚇的方法,還是用設圈套引我上鉤的方法,無非就是一個目的,讓我口誤說出了我是有意去傷人的,然後好定我的罪。

我當然不能輕易上他們的圈套了,況且我本身就沒有要故意傷人。所以無論他們怎麼施壓,怎麼又騙我,我始終咬緊牙關,始終強調自己是去打抱不平,而且是對方先動手,我是正當防衛的。

在他們問了一陣之後,他們也感覺出來自己的問話是徒勞的。對麵當個律師就插氣的咬牙跺腳了,可是就是沒有辦法。

此時對麵的律師換了另一種方法,他向法官申請說要提審自己的當事人。從法院的側門把那個被我刺傷的人帶上來,之後我看他身體根本沒有大礙,走路動作都很正常。

光這一點他們在生我的時候就吃了虧。如果沒有故意傷人的傾向的話,量刑是需要看對方的受傷情況的,像他這不痛不癢,沒什麼事,肯定不會太嚴重。

那個人被帶進來之後隱身唯唯諾諾的,像是做錯了事情,可能是被他們恐嚇過了。可能他也沒有想到自己一時衝動生來招惹我,卻會把自己也攤進了大事中。

看他的樣子,我擔心他會出來做偽證。對麵的律師開始向這個人提問題,說:被告嫌疑人當時是先向你動手,而且要傷害你的意圖很明顯,是吧?

那個人顯得特別緊張,左右環視了半天,不敢張口。律師這時候也急了,催促他說:你不需要做陳述,隻回答是或者不是。

那個人更緊張了,這事他居然從頭上掉下來很多大汗點子,他眼睛偷偷的瞄向聽證席。然後眼睛就開始直勾勾的盯著那裏,愣神兒。我順著他的眼光看去,感覺他正在看龍哥。龍哥朝著這個人笑,這個人眼神立馬收了回來,但是還是偷偷的瞄了一眼,隻見龍哥用手比劃了一個抹脖子的動作。

這個人頓時嚇得把頭低了下去,身上都開始發抖了。對麵律師看他有點異樣,過去問他說: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嗎?隻回答是或不是就可以了。

那個人嘴開始顫抖,但是發不出音來,過了十多秒鍾才都能出兩個字,說不是。聽到他說不是之後,律師的臉都變綠了。律師情緒有點急躁,語氣不好的問他說:你可考慮清楚後再回答啊,不要信口開河,你要對你說的話負責任。

誰之錯是好法官很給力,用錘子敲了一下桌子,之後訓斥對麵律師說:注意你的措辭,不要變相的威脅證人,幹擾證人的正常證詞。

我突然感覺情況有變要逆轉的感覺。看來龍哥一定是在私底下幫我運作,過了我轉向龍哥看了一眼龍哥,依然是那個微笑的表情,又向我豎了一下大拇指。

這次我能確定龍哥的意思了,他肯定是在向我說都已經辦妥了,隻要我不承認什麼問題都沒有。

這次法官奪回了對麵律師對證人的提問權,然後自己發問說:你是說犯罪嫌疑人沒有要故意傷害你是嗎?那個人點了點頭,然後說:是的,當時確實是我們那裏的那個女員工先用喇叭知道他的頭上,傷人在先,才挑起了事端。

直接對麵律師氣的狠狠一轉身,把手裏的卷宗扔到了桌子上。對麵律師又轉回身來說:法官大人,那即使是這樣,是他們先動的手。可是他在公共場合當眾傷人,擾亂社會治安,根據法律也是需要判刑的,況且他傷人狀況過於嚴重,可視情節嚴重程度量刑。

說完他拿出了一份檢驗報告,然後讀了起來:受害人被圓珠筆刺傷左腎,導致腎功能衰竭,造成無法逆轉的傷情,現已摘除左腎。法官大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對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如此嚴重的傷害,不對施暴人采取法律上的懲罰,難以服眾。

法官再次質問了那個受傷的人,說:這個醫療診斷屬實嗎?那個人又左右環顧了一下,可是對麵律師用手扶在了他的肩膀上,明顯是一個施壓的動作,然後這個人不得不點了點頭,說屬實。

這是我的律師站了出來說:法官大人,我要傳送一個證人。法官批準之後誕生了一個證人,這個人是個陌生的麵孔,我完全不認識。經介紹之後才知道,他是那個受傷的人,當時所在醫院的主治醫師。找個主治醫師說:那個診斷報告是偽造的,我是那個人的主治醫師,當時這個人的左腎確實有創傷,我們商榷是否要摘除。可是我最後堅持不需要摘除,通過藥物治療可以恢複其功能。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就能出來那樣的診斷報告,我保證那不是我們醫院所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