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點,趙天真和沈巡圍在一張桌子前吃晚飯。
沈巡一言不發,自顧自地吃飯,氣氛有些尷尬。
趙天真看了他好幾次,猶豫再三,終於還是放下了筷子:“你有什麼問題,你就問吧,這樣憋著,很難受。”
“我能有什麼問題?”沈巡麵無波瀾地說,“得不到答案的問題,不問也罷。”
他知道,如果趙天真不想回答,就算他問一百次,也得不到真正的答案。
“我知道你想問我為什麼會知道屍體裏有其它的線索,可是這件事我還沒想好怎麼跟你說。我隻能告訴你,我不會做壞事。那個線索我是怎麼知道,其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找到線索。”
找到線索,找到證據,逮捕到凶手,那才是最重要的。
“你越是不肯說,我就越是好奇。”沈巡放下碗筷審視著她,“你說,我是不是該懷疑你和那個案件有關係呢?”
“沈巡,你這是不信任我?我是怎麼樣的人,你難道還不知道嗎?”趙天真不高興地站了起來,“如果是這樣的話,我也沒必要待在你這裏了。我走就是了。”
她轉身,拿起包包就要離開。
“好了,別鬧。”沈巡一把抓住了她,有些無奈,“你隱藏了這麼多的秘密,還不允許我對你有一點點的懷疑嗎?這也是人之常情,不是嗎?換作是我的話,你也會懷疑我的。”
“我可從來沒有懷疑過你。”趙天真不樂意了,板著一張臉,“如果換做是我,無論如何都會相信你的。”
“好了好了,是我的錯。”好說歹說,沈巡才把她留下來,繼續吃飯。為了討好她,還不斷地給她夾菜,又繼續對趙天真說:
“關於那條線索,我跟老張分析了一下,覺得很奇怪。按理說,既然黎豔一看到這個地址,就下意識地想到要把它毀掉,那麼這裏肯定是這個團夥重要的窩點之一,而且是黎豔非常熟悉的地方。
你想想,如果你是罪犯,明明一通電話就能找到同夥,你會用寫紙條這種能留下明顯證據的辦法來聯絡嗎?明明對方對這個地點非常熟悉,你會把地址寫得這麼詳細嗎?而且沒有使用任何代號或者密碼,這跟他們一貫隱秘的犯罪風格相差很大。
所以我們猜,那個紙團根本不是黎豔自己吞下去的,而是在黎豔臨死之前被人強行塞進了嘴裏,沒過多久,黎豔就被殺害了,這個紙團卡在了她的消化道中。而且因為外麵那層膠帶包著,所以紙團還沒有被消化液腐蝕。”
趙天真一臉震驚:“你是說他們那群人之中,有人在故意泄露信息給我們。”
“很有可能,但也不排除是個陷阱。”這個紙團到底是陷阱還是線索,都需要仔細查探一番。
“那是個什麼地方?”
“一個工廠,專門生產情趣用品的。我打算明天就去查看一下。”
“那你小心點。”趙天真知道攔不住他,也知道這種場合自己去了也隻會添亂,隻能囑咐他小心點,“最好能和同事一起行動,好有個照應。”
“我知道了。”
第二天,沈巡去長虹路51號查探,趙天真則自己一個人悄悄去了明威廣告公司應聘。
她麵試的是法律顧問,之前考下來的律師執照,能派上用場了,而她的薪水要求也不高,當場就被明威廣告有限公司錄用了。
趙天真高興地走出公司,正猶豫著要不要把這個消息告訴沈巡,手機卻響了起來,是蔣笑打來的電話。
“蔣笑,你……”趙天真的話還沒說完,就被對方打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