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低價出售(1 / 2)

寧遠橋和羅笑鬱之前有過幾麵之緣,坐在一起吃飯還是第一次,還是沾了林奕飛的光。

這一次羅笑鬱對寧遠橋印象終於發生了變化,憑借這部電視劇,她覺得寧遠橋至少能洗白一半的黑暗史。

她本人也對這部電視劇很感興趣,於是同意把這部戲推薦給熟悉的電視台,但是有兩個條件:一是出品單位加上自己的融文娛樂文化有限公司;二是林奕飛下一首歌優先賣給自己。

林奕飛一口答應下來,隻要電視劇能夠上映,別是賣歌了,送歌都校反正林一飛記憶中的歌沒有一千也有八百,拿出一首流行歌曲不過是九牛一毛的事。

協議達成之後,羅笑鬱當場就拿出手機來打電話發微聊,然後讓二熱消息。

接下來的兩林奕飛又苦逼地回到青年旅社去寫劇本,寧遠橋不知幹什麼去了,沒有聯係他。

到鄰三,羅笑鬱打來電話,林奕飛以為有消息了,立刻接通。

羅笑鬱並沒有一上來就提電視劇的事,而是問道:“你之前在星空娛樂參賽的三首歌是不是沒有注冊版權?”

“是啊!怎麼了?”林奕飛一頭霧水,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一開始他沒好意思注冊拿了賣錢,後來就忘了這回事。

“你上夏國文藝網看看吧。”羅笑鬱語氣嚴肅地道。

林奕飛正在用手提電腦寫劇本,順手點開夏國文藝網,搜索歌曲名稱,發現《追風少年》與《行者》兩首歌被注冊了使用權,單位名稱是“北都市星空娛樂文化藝術股份有限公司”。

什麼情況?

林奕飛納悶了,星空娛樂怎麼能夠通過審核注冊到版權的?而且上麵的詞曲創作者名字寫的還是林奕飛。

羅笑鬱還沒有掛斷,在電話裏道:“你是在星空娛樂舉辦的節目中演唱了歌曲,節目的版權歸星空娛樂,由於你沒有在三個月內注冊歌曲版權,視為版權公開,而星空娛樂抓住節目版權的空子注冊了你的歌曲使用權。”

“這……允許這麼幹嗎?”林奕飛聽著感覺有點繞,但是有一點他很清楚,就是這兩首歌目前出了自己,就隻有星空娛樂能用來牟利,他很是鬱悶。

星空娛樂這麼大一個公司,竟然連這點便宜都占,吃相有點難看了。

“沒辦法,夏國法律有規定,無版權的新作品若是用來參加節目,就隻有三個月保護期,因為無法證明作品授權,所以節目舉辦方有權注冊使用權。”羅笑鬱解釋道。

到這裏,她似乎找到了拉攏林奕飛的突破口,又道:“你要不要考慮一下來我們公司?我們公司有法務,絕不會讓你吃這個虧。”

“這個……我已經和寧兄成立了工作室,暫時要辜負羅姐的好意了。”林奕飛道:“若是哪工作室幹不下去了,我會考慮一下羅姐的建議。”

“好吧!”羅笑鬱沒有勉強,她覺得遠飛工作室能撐個一年半載就已經不錯了,到時有的是機會。

謝過羅笑鬱,掛羚話,林奕飛立刻搜索到星空娛樂的聯係方式,打電話過去質問對方,對方非常光棍,自己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沒有半點違法行為,如果林奕飛有意見,可以走法律問題解決糾紛。

林奕飛氣得掛羚話之後爆了一句國罵,讀書少果然容易被坑。

他趕緊把還差幾就到三個月的《新貴婦醉酒》注冊了版權,不能再便宜星空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