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夏竦豪宅(1 / 2)

被劉掌櫃迎送出飯鋪之後,王浩和張三木繼續沿著甕市子北大街,朝著白虎橋的方向巡街。

這個時候,已經到了卯時四刻的光景,色已經放亮了大半,街道上的行人也逐漸多了起來,尤其是街道兩側的店鋪和攤販,也都開始了一的營業。

他們沿街往北行了大概二裏地路程,在甕市子北大街的東側,便有氣勢恢宏的大宅院,這引起了王浩的注意。

昨個兒,在甕市子北大街巡視時,王浩滿腦子都是如何化解他跟頂頭上司之間因為上貢事宜產生的矛盾衝突,全然沒有對街道兩側的宅院和商鋪太過於關注。

不僅如此,昨個兒一整的時間,在甕市子北大街來回巡視了不下二十遍,王浩卻沒有向被抓了現行侵街占道經營的商鋪和攤販罰錢,更多的還是以勸罰錢為主,所罰的錢自然也就落入了他們自己的腰包。

即便是遇到了主動上交銀錢者,王浩也都讓張三木一個人手下,他覺得自己作為一個現代人,穿越到了古代,怎麼能夠以權謀私收取錢財呢。

按照當時頒布的《宋刑統》規定:“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

也就是,凡是被街道司負責巡街身穿“青衫子一領”的兵卒發現,有侵街占道的行為,是要接受當眾杖打七十的懲罰。

值得一提的是,侵街占道者在接受完七十的杖罰後,還得恢複原狀,這跟現代社會的城管罰錢了事,有著很大的不同。

另外,對於亂丟垃圾的行為,《宋刑統》更有嚴苛的規定:“其有穿穴垣牆以出穢汙之物於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無罪。主司不禁與同罪。”

意思就是,如果有人把尿屎垃圾弄到大街上,影響到了公共衛生,不隻當事人倒黴,必須接受杖打六十的懲罰,而且,就連街道司的司丞也要一並受罰。

北宋都城東京街道司的現任司丞就是逼迫手下每隔一段時間上交份子錢的孫有財,若是甕市子北大街一旦出了問題,連司丞都要跟著受罰,作為巡街直接負責人的王浩和張三木,恐怕難辭其咎,肯定也會跟著遭殃。

不是有那麼一句話麼,叫做“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古往今來,皆是如此。

隻要侵街占道的情況不是特別嚴重,街道司負責巡街的兵卒們,按照情況的嚴重程度罰一些錢,令侵街占道著恢複原狀,就免受皮肉之苦。

畢竟,像王浩和張三木這種在街道司的最底層兵卒,每個月領取兩千錢,換算成銀子也就是二兩,一個人的日常開銷,一個月自然是綽綽有餘。

可是,要是養家糊口的話,哪怕是一個三口之家,依靠這兩千錢的月俸,日子也會過得比較拮據,也就不難怪街道司巡街的兵卒們會私下向侵街占道者罰款收錢。

這個時候,王浩和張三木二人行至甕市子北街的東側,這一處氣勢恢宏的宅院門前,王浩先是駐足了片刻的個功夫,用手指了指宅院大門上麵寫著“夏府”二字的匾額,以及大門兩側前方蹲臥的石獅子,便向跟他並肩而立的張三木,用好奇的口吻,問詢道:“三木兄弟,這一處大宅院的主人是誰,你知道嗎?”

突然被王浩這麼一問,張三木先是愣了一下神,隨即用疑惑不解的口吻,反問道:“浩哥兒,你這喝醉了一次酒,該不會出現了失憶非常重要的情況吧?這處大宅院的主人,現如今可是權傾朝野,是咱們大宋當朝副宰相夏竦的宅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