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彬等人今早聯合相關技術人員對潘子龍開展手機定位追蹤,可無論是追蹤手機信號,還是基站交叉定位,最終都以失敗告終。眾人不得不回到街麵監控,從潘子龍最後消失的路段開始對周邊的監控逐一開展人工識別。
上午十點多,也就是距離潘子龍離家失蹤快滿24時的時候,郊東區公安分局上報了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當早上般多,一位拾荒老人在幸福路周邊一處待建工地上發現了一輛被燒得隻剩下軀殼的轎車,車內還有一具麵目全非的焦屍。拾荒老人趕緊報了警。郊東區公安分局刑偵支隊民警到場後,經過現場勘查,認定這是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由於現場存在著諸多疑點,無法斷定死者係自殺還是他殺,加之沒有找到任何能表明死者身份的物品,郊東區公安分局按程序上報到了市局刑偵總隊。大彬隨即帶隊趕到了現場,通過比對車輛鋼印號和發動機號,他們確認了死者應該就是潘子龍。目前法醫正在驗屍,具體死因有待最終確認。而大彬等人也尚在現場開展進一步的勘驗工作。
“無法斷定潘子龍是自殺還是他殺?”葛斌用古怪的音調反複咀嚼這句話,“為什麼不能斷定?現場究竟存在著什麼疑點?”
“其實從現場勘查的結果來看,就和之前保姆被殺案一樣,刑科所的同誌在荒草叢生的現場所能找到的線索十分有限,可謂是寥寥無幾。”廖隊長解釋道,“若單純從自殺的角度分析,這樣的現象並不奇怪。我們之所以無法排除他殺的可能性,主要還是因為死者身上存在著一些無法解釋的現象。”
“無法解釋的現象……”葛斌細細品味著廖隊長的措辭,覺得裏麵別有深意。
“首先最令我們感到困惑的便是死者被發現時所呈現出來的狀態。現場勘查發現,死者的屍體大麵積燒傷,幾乎已成焦炭狀,甚至部分肢體已殘損。然而,就是這樣一具焦屍,居然在胸口位置處還插著一把刀。法醫現場查看傷口後,發現刀贍位置極準也極深,直接刺中心髒,並且在心髒上留下了大麵積的創傷。這和那位保姆的致命傷幾乎一模一樣。關鍵是,這把刀和之前我們判斷的殺害保姆所使用的凶器極其相似,是一把刃長二十厘米左右的西廚刀具……”
“能確定是同一把嗎?”出於迫切的心態,葛斌忍不住出聲詢問道。
“已采集了樣本送去化驗。若是能在刀具上檢測出保姆的DNA的話,基本就能斷定是同一把刀了。”廖隊長回答完了葛斌的提問後,繼續道,“如果潘子龍是想自殺的話,他為什麼要先紮自己一刀後再選擇自焚呢?”
“難道他是擔心自焚太痛苦,所以先給自己一刀,讓自己在被燒死前就失去知覺?”林宣給出了一個馬行空般的想象。
“既然覺得自焚太痛苦,大可不必如此。”徐隊長反駁道,“從保姆被殺案裏可以看出,心髒部位的那一刀足以致命。”
“也許死者本身並沒有意識到那一刀可以致命。”林宣堅持著自己的觀點。
“這怎麼可能?除非那一刀不是他紮的……”徐隊長反駁到一半忽而住口了。
一個念頭在他腦中隱隱浮現:或許殺害保姆的凶手真的另有其人。
“萬一他要就這麼把自己紮死聊話,又怎麼做到再放火自焚呢?”這回輪到齊隊長質疑了,他發出了靈魂般的拷問,“先期處置的人員在車內發現了一個燒變形的金屬材質的器物,大彬他們推測這是用來裝帶可燃物質的鐵桶——已提取到部分物質,具體的成分有待進一步化驗——可見,潘子龍早已做好了自殺再自焚的打算。”
其實,在葛斌到來之前,眾人已經就相關問題粗略地探討過了,現在不過是借著給葛斌講述案情的機會重新梳理一遍而已。
“憑借多年的刑事偵查經驗,我總結出一套規律來,選擇用刀自殺的人身上除了致命傷外,往往還會在身上留下一些淺顯的傷口,我們通常稱之為試探性傷口。一般都是自殺者一開始沒有掌握好力度,或是由於心中的恐懼下不去狠手造成的。這種現象在潘子龍身上顯然是不存在的。他幾乎是一刀命中要害,可謂是穩、準、狠,手法十分老練。”廖隊長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