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小子在警校培訓的時候難道就沒有人告訴過你警察就是一份苦差事嗎?”林宣打趣道,“吃不起苦就不要做警察,你才進來沒幾年,趁著還年輕,現在改行還來得及。”
“我又沒有說我怕吃苦。隻是覺得警校裏教的那些東西和實際辦案不一樣。”葛斌聽到林宣這麼說他,深怕別人覺得他嬌慣,瞧不起他,有點急了,“警校時學的那些理論知識,我現在一樣都沒用上。”
“所以對於警察這份職業來說,經驗的積累很重要。一位經驗豐富、有能力的老刑警,往往能快速地從蛛絲馬跡裏發現重要線索,這不是因為他會讀心術,而是他通過自己多年辦案積累下來的經驗迅速判斷出了嫌疑人的作案動機、作案手法等重要線索,找到了正確的破案方向。”王祥瑞語重心長地說道。
“警察這份職業可沒你想象的那麼簡單,不是按照書本上那些條條框框的理論知識就可以破案的。你既然已經踏上了這個崗位,就趕緊扔掉那些不實用的東西,好好跟著頭兒學學本領,看看什麼才是真正的辦案吧!”林宣一副過來人的語氣。
“好了言歸正傳。”黃方圓把大家又拉回正題上,“其實剛才這個問題應該和另一個問題連起來看,那就是嫌疑人的作案動機是什麼?要是能弄清嫌疑人的動機就可以知道他隨機作案還是有預謀的作案了。”
“我覺得應該就是臨時起意的搶劫吧。可能嫌疑人經常在森林公園那裏一帶活動,而且公園人多容易找到下手的對象,地方又大方便隱藏行蹤,不被發現。”葛斌快速收拾起自己的情緒,投入到了案情分析中。
“第三起案件為什麼突然轉移了作案地點?”林宣追問葛斌。
“那就是作案人不是同一個人,第三起是碰巧和前兩起用了同樣的手法。”葛斌改口道。
“相似度如此之高,這樣的巧合未免有些太‘巧合’了。”王祥瑞說道,“我傾向於是同一人所為。”
“也有可能是模仿作案。”葛斌又說道,“為了迷惑警方,讓警方認為是同一人作案。他就可以嫁禍給前兩起案件的嫌疑人,從而使自己成功逃脫警方的抓捕。”
“你小子,電視劇看多了吧?”林宣再次打趣他,“難道那人在警隊裏有臥底,把我們掌握的嫌疑人的作案手法都告訴了他?”
“啊……別問我了,我腦子不夠用了。”葛斌完全放棄了。
“你們有沒有注意到,如果是搶劫的話,被害人的錢包和手機都在。”黃方圓又一次提出了關鍵性的疑點。
“錢包錢太少,老人鍛煉不會帶大量現金在身邊。”林宣說道,“而手機銷贓容易被發現。”
“那黃金飾品就容易銷贓嗎?”黃方圓反駁道。
“如果是臨時起意的搶劫就能解釋得通了。嫌疑人怕被看見,作案時較為匆忙,所以挑易得手的拿。”王祥瑞分析道,“這也是為什麼第一起案件中被害人的耳垂被撕裂了,可見嫌疑人沒有花足夠的時間去取,而是慌忙中用蠻力將其扯下。”
“也就是說大家都同意嫌疑人的作案動機是為劫財?”黃方圓環視了一下另外三人。
大家有的點頭,有的默不作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