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醜聞危機(1 / 2)

加齊迪斯“刷”的一下把一疊報紙推到李誌傑麵前,怒道:“你最好給一個合理的解釋,李。”

李誌傑攤開眼前的報紙。

頭版就是一張大大的圖片,是眾人一起舉杯喝酒的照片。

李誌傑的心一沉,看來是給記者拍下來。

tmd狗仔記者!

李誌傑繼續看之後的一個個報道。

《李誌傑賽後帶未成年球員深夜出入夜店》

《震驚!米蘭主教練聚眾酗酒》

《李公然挑釁米蘭法律!理應受到製裁》

《是放鬆還是惡習?李和酒精的前世今生》

李誌傑看完恨不得立刻就把眼前的報紙撕碎。

一個個報道全都誇大其詞了。

竟然有記者深挖出來李誌傑之前上高中大學的時候就因喝酒而逃過課。

完全把李誌傑塑造成了一個惡跡斑斑的醉鬼。

其實隻是前一天李誌傑晚上和朋友慶祝生日時多喝了一點,第二天遲到了2節課。

最騷的是還有一篇名為《米蘭主帥深夜幽會神秘亞洲女郎,兩人關係恐不一般》的報道。

署名是貝拉。

李誌傑完全沒有想到貝拉將那天他和顧萌一起吃飯的照片也拍了下來。

而且全文沒有提到發生的時間,而且很隱晦地告訴讀者兩人之後攜手離開咖啡店不知去向。

那天李誌傑的臉紅完全是害羞的。

可是在別有用心的人看來,那就是酒喝多了,準備帶美女酒後亂性呢。

雖說時間不是一天,但很容易讓讀者讓兩件事結合在一起看。

而且說不定就會認為是一天之內放生的事。

李誌傑也是看了今天的報道才知道米蘭市有嚴重禁酒令。

16歲以下青年禁止飲酒,18歲以下未成年禁止出入酒吧夜店。

昨天最後留下來的都是些血氣方剛容易衝動的青年小將,很多都是未滿18歲的。

年齡大的有家室的都早早的回去了。

如果伊布、阿巴特等人在的話,可能就會冷靜下來製止眾人的行為。

李誌傑沒想到剛來米蘭市就觸犯到了法律,不過還好不是什麼嚴重的違法行為,按理說教育一下交了罰款應該就沒事了。

李誌傑解釋道:“對不起俱樂部,我昨天確實是有點喝多上頭了。

我會自己掏這筆罰款。

我希望俱樂部能不要處罰那些小球員們,他們都是在我的要求下才陪我一起去的夜店喝的酒。”

加齊迪斯嗤笑一聲道:“你現在都自身難保了還想保別人嗎?”

李誌傑有些不解,這不是交了罰款被教育一下就差不多了嗎。

斯卡羅尼擺擺手道:“你可是撞到槍口上了,最近米蘭市有很多未成年人酒後違反犯罪行為,禁酒令也是最近很重視的一個法律。

加上你這個國籍身份,我覺得米蘭市政府很有可能拿你殺雞儆猴,直接拘留你5天。

俱樂部方麵現在認為你嚴重違反了俱樂部的規章製度,賽後帶隊深夜出入酒吧夜店且縱容要求小球員飲酒。

且已經違反了合同第三十八條--給俱樂部的聲望和名譽帶來巨大負麵影響。

你現在已經被無限期停訓停薪停賽三停。

俱樂部對你的決定還在商議,昨天所有跟你去的球員一個都跑不掉,都被扣了工資並進行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