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記者當槍使(2 / 2)

“你聽這心跳,這是為你的心跳。”支遠寶盯著雷蕾的眼睛,真摯的說道。眼神裏的火焰越發猛烈了。

雷蕾不敢注視那團熊熊烈火,羞澀的低下了頭。

支遠寶突然輕輕的吻了吻自己抓住的那隻手,然後右手張開,抱住了雷蕾。

“不要,支記者,不要。”雷蕾掙紮著。

支遠寶二話不說,低著頭,吻住了雷蕾那正在說不要的嘴……

第二天,支遠寶和其他記者,跟隨著供電局反竊電大隊一道,前往C市服裝總廠二分廠現場采訪。

第三天,新聞全麵見報。

章三一如既往的上班,卻沒想到會遭遇驚濤拍浪。

“章三,你來下市長辦公室。”一聽聲音,就知道萬浩打來的電話。

萬浩聲音很嚴肅,很低沉,章三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一路小跑,來到小廣辦公室。

小廣臉色陰沉,一言不發。

萬浩坐在桌邊,神色凝重。

章三在靠門邊的椅子上坐下,也沉默著。

這樣的氣氛,輪不到章三開口說話的。

接著,C市日報社社長謝旭才也來了。

四個人一起沉默。

“旭才,看看你辦的好報紙!”小廣把當天的《C市日報》和《A省都市報》一起拋在謝旭才手上。

很明顯,報道出問題了,謝旭才心頭一凜。

“C市服裝總廠二分廠有居民偷電,這個可以查處,可以曝光,但不能這樣曝光!”小廣開口說道。

“你看看報紙怎麼寫的。你看看,他們是這樣寫的:‘記者和供電稽查隊員一走進二分廠宿舍區,就看見不少居民三人成群、二人成夥,交頭接耳,竊竊私語,神色慌張……’你們幾個都是C市的秀才,你們看,這樣的寫法,不是把市民妖魔化了嗎?

這不是站在人民群眾的對立麵了嗎?就算二分廠宿舍區有人偷電,或者說,有不少人偷電,但是,你們記者怎麼能這樣寫呢?什麼竊竊私語,什麼神色慌張,這簡直是人身攻擊。

如果照片上刊登的這些人沒偷電呢?那他們豈不是要和你們報社打官司?新聞輿論監督我們是歡迎的,但必須就事論事,怎麼能用這種鄙夷的筆調寫人們群眾?

還有,旭才,你盡管是社長,不管采編業務了,但新聞隊伍必須抓好,你看看,你們的記者和〈A省都市報〉的記者,不同的腦袋,怎麼寫出幾乎一樣的文章?到底是誰在牽頭互通稿件?

是你們的記者把稿子給了他,還是你們的記者用了他的稿子?無論是什麼,都是非常值得警惕的。輿論導向很重要,記者不要被人當槍使!”

小廣頓了頓,繼續說道:“旭才,記者被人當槍使的事情還少嗎?前不久,公安局禁賭,我就聽說,就有記者被當槍使,有家派出所端了一個賭窩,抓了幾十號人,可就沒人交納罰款,然後所長靈機一動,請來了一幫記者,報社的,電視台的,文字記者,端照相機的,扛攝像機的,采訪得熱熱鬧鬧.

然後,所長就告誡那些賭博的人,這起賭博事件性質很惡劣,市裏記者都來采訪了,你們要認識問題的嚴重性,現在交納罰款的,可以回家,其他的,要移交市公安局嚴肅處理。

所長這樣一吆喝,那幾十號人乖乖的交了罰款。所長再每個記者發個紅包。新聞自然不會發表,不會上電視,記者走了一回穴,當了一次槍,可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