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我是想通過鄭美娜,找到嚴小蘭的電話,把我遇到的情況告訴她,再讓她轉告給副局長或者刑警隊長,然後,我還想跟張國棟打個電話,讓他替我出出主意,因為我覺得專案組的那麼多人裏,隻有他會對我實話實說,畢竟我跟他一樣,雖然一心一意願意為國家出力,但卻沒有國家公務員的身份。
可我轉而又想,假如一切真的如詹姆斯所說,警方就是為了讓我給洪濤打掩護怎麼辦?我在電話裏罵他們一通,發一頓牢騷?
而更讓我擔心的,就是他們的棱鏡全球監視係統,連其他國家領導人的通訊都能監視,就更別說普通老百姓了。
萬一我給國內打電話被監聽,那麼至少犯了兩個致命的錯誤,一個是暴露了自己臥底的身份,二是在無形中又出賣了洪濤,除非一切正像我所想象的那樣,洪濤背叛組織,並且出賣了我,如果他是詹姆斯所說的,警方犧牲我是為了成全他,那無疑就是我把他送上了斷頭台。
但如果我不把自己所遭遇的一切,如實向國內彙報的話,萬一洪濤背叛組織,出賣我的事實不被國內知道,而進一步作出更大的有害於國家的事,我豈不成了他的幫凶?
我特麼究竟應該怎麼辦?
難道我真要象《風箏》裏鄭耀先一樣,做一個悲劇英雄?問題是他本來就是組織的人,有著堅定的信仰,而我呢?
我他丫的就算有為國家犧牲的精神,貌似也像是熱臉貼上了冷屁股好不好?尤其是在副局長和刑警隊長眼裏,恐怕我就是個社會混混的兒子,根不正,苗不紅,如果能以我的犧牲,還去洪濤的成功,在他們看來,也算是我為父親過去反下的罪行贖罪吧?
如果真是這樣也就算了,萬一不是呢,萬一洪濤就是個叛徒呢?
想到這裏,我又拿起了手機,再次撥完了銀行的座機號碼,手指卻停留在綠色的電話按鍵上,始終沒有決心摁下去。
我忽然想到,要想保證把自己的這些遭遇,立即告訴國內,又不至於被棱鏡係統所監聽,唯一的辦法,隻有立即前往大使館或者領事館,通過他們向國內的警方反映這個情況。
想到這裏,我立馬起身朝門外走去,可剛走到門口,我又猶豫了,因為耳邊響起了張國棟的警告:一旦你遇到危險之後,千萬不要在第一時間,去尋找那些能夠給予你幫助的人和機構。
我忽然意識到,如果說唐奕淩的出現,還是我自己誤打誤撞碰見的,那麼詹姆斯的出現,就有一定的問題。
作為U國的探長,他的職責就是破案,雖然在路上遭到襲擊,我是全身而退,可那輛出租車已經毀於一旦,而且司機也死於非命,這麼大的案子,我雖然不是凶手,卻是凶手追殺的對象。
詹姆斯已經找到了我,為什麼不把我帶到警局去錄筆錄?正常情況下,他隻要得到我的口供,再順藤摸瓜,很容易查出凶手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