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一次"感動"的婚姻“解體”(1 / 1)

他的工作很輕鬆,而我的工作卻很忙,容不得我抽出太多的時間陪他聊,陪他走。可他固執得象一頭牛,有幾次攔住我,非要我陪他,弄得我幾次上班遲到或曠工,單位的領導找我談了幾次話。

我覺得他有點過餘地自私。雖然我看得出他的確很喜歡我,可也不能為了談朋友而影響我的工作呀!這類人往往成不了大氣候。我想疏遠他,卻總也躲不過他的"窮追猛打"。

這還不算,在一天晚上約出去到江邊坐一坐時,他居然提出想與我早點結婚,並說想在十月一日舉行婚禮。我說:"我們之間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怎麼現在就談在結婚上來了,是不是太早了點?"他容不得我解釋,當時就氣乎乎地走了。

第二天中午,他的姐姐找到我,遞給我一封他寫的遺書,說我不同意與他結婚,他就要自殺。孫大姐是我的介紹人,也找我談了很多很多,勸我答應了。

在別人的勸說下,我的確深思了一下。盡管張國友並沒有真正掀起我心中的波瀾,但想到自己終歸要成一個家,更何況在當今這個年代裏,象他這種癡情的人的確是少而少之,出於"感動"的我,下了下決心點頭應允了。

1994年十月國慶節,我與張國友在認識不到三個月後,就匆匆地辦理了結婚手續。

一年後,我們有了兒子王凱旋。這時,我才知道我的"感動"換來的並不是透心的幸福,卻是寒心的悔悟。

我與張國友性格中的矛盾在婚後終於尖銳起來。他從不會一味地順從我或用好言語來討好我,要麼將心思埋藏心底,要麼固執地一任狂瀉。這還不說,他居然什麼家務事都不插一次手,大小事全指望我幹,從不知分擔我的勞累與憂愁。一下班他就坐在桌前寫他的"豆腐塊",盡管一年發表不了幾篇,可他仍癡迷得吃了飯就將飯碗一丟,連孩子的哭叫聲也置之不理。

要工作,又要帶孩子,我逐漸變得愛發脾氣,愛哆嗦了。可張國友卻依舊如此,對一切不聞不問。那一次,我帶著滿身的疲勞回到家,剛想坐下來休息一會,張國友就要拉我出去,說他的同學在"長酒"開一個聚會,並說孩子已送到他父母處,要我一定陪著去。容不得我解釋什麼,在他的強烈要求下,我隻好硬著頭皮去了。

在聚會上,我見到了張國友的同學張燕。她臉胖胖的,象個蒸饃,打扮得華麗而又高貴。看得出,這是一個物質相當富有的女人。果然,從一朋友的口中得知,張燕的老公是香港人,盡管夫君比她大20多歲,但她卻獲得物質上的滿足,有花園,有小車。這次聚會的一切費用就是由她出資的。

張國友與張燕談興正濃,將我涼在一邊,我自顧自地品著紅色的伯爵茶,馥鬱香濃的茶卻沒有喚起我的好心情,我懶洋洋地歪在那裏昏昏欲睡。這以後,張國友經常外出,不是說朋友聚會,就是說單位加班。我也落得個清淨,沒過問多少也沒懷疑什麼。

最不想看到的事還是讓我碰到了。1998年4月28日,由於我所在單位準備外出旅遊,要給每人辦保險,我上班途中回家拿身份證。當我打開房門時,讓我看到我想吐的一幕:一向被人認為老實的張國友,居然與那個一身肥肉但卻財大氣濃的張燕摟在了一起……

我下定決心要離婚。張國友開始倒也幹脆:"離就離,你前麵走我後麵就帶一個回家。"可當我們真的走向法院時,他又變卦了。為此,法院沒有判離。

我隻好住進一親戚家閑置的房子裏,想一心一意撲在工作上,將生活中不愉快的事全忘掉。可是張國友的姐姐及家人常常到單位來找我的領導,說我不正經,沒離婚一個人在外麵住,從不歸家。當單位領導告訴他的家人,說我工作努力,近期有二種服裝設計款式上了《服裝設計》雜誌封麵,且從不曠工,遲到的事實後,他們無言地走了。

張國友見多次找我我不願見麵,就采取寫信的方式。一天一封,有時是一天幾封信,讓我看在孩子的麵上原諒他的錯,他說與張燕的越軌完全是一時糊塗,是張燕在耍他等等。我不願看下去了,對他的來信,我有時甚至看都不看就撕了。

我再一次向法院遞交了離婚申請。張國友知道後,居然又"故態複萌",寫下三份遺書,一份托人給了我,一份交給他的單位,一份交給他的父母。我再也不相信這一套了,堅定了離婚的信心。

1999年3月15日,法院判離。張國友為了整我,連兒子也不要了,一分錢存款不給我不說,甚至連小孩的衣服也不給我。我都忍受了。我相信,可以流淚的傷痛,一定能過去。我的臉一定很憔悴,但我卻怎麼也沒有落淚,因為這一次婚姻不是我真正意義上的愛情。

帶著孩子上班,將孩子放在單位宿舍後,我進入設計室,心裏不是滋味,怎麼也安定不下來。害怕孩子從床上掉到地下,我總是坐不了一會,就會去宿舍看一看。單位領導還算體諒我,給了我很多的關照,讓我酸澀的心得到了一些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