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裏麵經常出現一些提到公海的情節,給大家印象最深的,大概就是公海殺人犯罪好像屁事兒沒有似的。
這種說法其實是不對的,在公海犯罪其實也同樣也會被刑事追責的。根據海洋公約,超過沿海國二百海裏的海域,就屬於共有的、自由的。
基本上公海之上是沒有什麼人管理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公海之上就是無法可管。公海之上的船舶,除了要遵守國際海洋公約之外,還要遵循“船旗國”的管轄。
所謂的船旗國,其實就是指船舶掛的哪個國家的旗幟的意思,加入一艘船舶掛的是美國國旗,那它在公海之上的行為,就要遵循美國的法律,如果有違法犯罪行為,也應該在美國進行審判。
實際上公海上大多數船舶掛的都是巴拿馬的國旗——這就是權宜船旗的問題了,如果真要詳細解釋,那就有點太浪費時間了,這裏就略過不提。
但是公海雖然名義上是有法可依,有法可管,可實際上並不是如此。
貪汙**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都存在的,所以完全可以收買國家政府,並且為此完全不需要付任何法律責任。
即便要遵守法律,也可以推出去一個替死鬼!
所以在大家的眼中,公海其實就是無法地帶!這也不算誇張的說法。
好不容易調查到這一步,蕾姐卻不同意我再繼續深入下去了。
她說什麼也不讓我跟馮姐她們一起去公海,那一天我們發生了激烈的爭吵,蕾姐居然哭了。
她說她不想再像以前那樣,又失去了我!如果連我也遇到危險,她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夠活下去。
我知道她是在為我擔心,怕我在公海上遇到危險。
可是難道我就真的就此退步嗎?我覺得不能!
我不去,還會有其他人去,既然如此,為什麼就不能是我?而且我心裏更加清楚,我之所以想要親自前往公海,並不是為了其他理由,而是想要蕾姐的心裏隻有我一個!
那個人已經死了,蕾姐為了給他報仇,已經堅持了那麼多年。我不是刻意想要跟一個已死之人爭風吃醋,我隻是不想成為別人的替代品。
我想要成為蕾姐的依靠,我想要她的心裏隻有我!
難道這也有錯嗎?
可是沒有人支持我,就連跟我關係最好的冉明,也覺得我不應該跟蕾姐唱反調。而且他認為,我的賭術還不到家,隻能算是一個半吊子,那種大型賭博團夥裏麵,我這點水平,根本就不夠看。
而最危險的地方,恰恰就在於此。為了調查到裏麵的東西,甚至為了能夠跟那個團夥有所接觸,我幾乎是必然會使用我那半吊子的賭術,結果就很可能是把自己陷進去,遇到生命危險。
即便從我自己的角度出發,我也絕對不是那個參與進去的最佳人選——在我們這個團隊裏麵,有這個能力的人是王敏,不是我!
女人有些時候是天生占有優勢的,何況我也沒有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所以對峙在最終的時候還是以我的失敗而告終。
王敏成為了我的替代者,代替我跟馮姐他們前往公海,參加所謂的“大會”。
一開始馮姐肯定不同意,畢竟我已經把他們耍了一遍,一直到最後我自己主動點破,他們都沒有發現我計劃中的破綻,可見這些人真的不是多機靈的人物。
王敏也不多廢話,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賭技,很快就將馮姐等人征服。
回來之後,王敏還在說,幸虧這次是換他去了,否則事情可能會比預想中的要更加糟糕——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馮姐和她的那些手下,很有當豬隊友的潛質。
幾天之後,王敏就出發了。
我借故說心情不好,蕾姐就讓我多休息。
但我最後還是追上了王敏,在他上船之前攔住了他,問他可不可以帶我一起去。
王敏勸了我幾句,我隻是義正詞嚴地告訴他,我真的想要成為蕾姐心中的支柱,我覺得這次行動,我必須要參加。
最後王敏沒有再反對,答應把我一起帶上。
“你以為蕾姐沒想到嗎?”上船的時候,王敏這樣問我,“她心裏其實也不好受,一個是自己過去的愛,為了她而死,一個是她現在最在意的人,難道你真的想讓她變得一無所有嗎?”
當時我沒有回答他,隻是陰沉著臉,思考著自己的問題。
船出海之後,我才發現我居然暈船!難受得厲害。
而且更糟糕的是,我發現我被王敏耍了。
他嘴上答應帶我一起,甚至都找了船把我帶在一起,但等真正出海之後,他找了個借口,把馮姐他們帶到一邊,跟來接他們的船一起悄悄地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