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六日,天氣,雪。
外麵飄灑的鵝毛大雪,就如同我此時的心情。
今天是我的生日。
本應該和親朋友好友團聚一堂,大塊的喝酒吃肉,或者,和自己心愛的人,一起相擁窗前,做一些風花雪月的趣事。
然而,這些對於我,都隻能成為夢中幻想的美好。
獨自蜷縮在三十平方的小窩,身邊堆積著幾袋辣條和無數的啤酒瓶,我的心,就好似凜冬的寒風,冰冷刺骨。
也許,寒風,都無法凍住我跳動的心髒,唯獨,她,可以。
一雙粗糙到無法直視的手掌裏,握著一部用了二年的山寨手機,透過破碎的屏幕,看著裏麵的微信內容,我不願去相信自己的雙眼。
這是一份分手通知。
“劉和,我們分手吧!我不想以後因為生活而發愁,我不想一直過著貧窮的日子……我愛你,你是好人,但是我們不適合在一起……”
這是女友二給我發來的“生日祝福”!
說她是女友二,其實並不是我腳踏兩隻船,相反,我對感情非常專一,專一到死忠的程度。
而之所以這樣稱呼,隻因在我年少的生命裏,隻有過兩任女朋友。
第一任,奪走了我的初哥,我們在網絡裏相識,在一起相見也隻有一首歌的時間,算是網戀!
第二任,就是這位手機微信中另一端的女孩。
我不想提及她的名字,我害怕,一旦提及,就無法忘記。喝了許多啤酒,吃了許多辣條,我就是想忘記她!
然而,想要記住一個人容易,想要忘卻一個人,實在太難!
“親愛的,你是想要給我一個驚喜,作為生日禮物麼……”
我基本明白了女友二的意思,可是,我不甘心。
曾經說好一起同甘共苦,一起白頭偕老,隻要牽住彼此的手,就一直走下去,為什麼在今天就變卦呢!
猶豫再三,酒精上腦,我還是發過去這樣的信息,試圖將她的人和心挽留。
我自己知道,基本沒有再續前緣的機會了。
畢竟,分手不是一時而就,從她已經半個月沒有來過我的小窩就可以看出端倪,她已經離開了我的軌跡,圍繞著別人去諂媚了。
“下午三點我過去收拾東西,順便把你給我買的金戒指還你……”
我緊張的把手機扔在一旁,不想看到上麵的內容,我最害怕的結局,終究是逃脫不過。
“為什麼,給我一個理由好麼!”
狠灌了大半瓶啤酒,我哆嗦著手指,給她發過去信息。
“我想逛街!”
“我不想每天下班回到家還要做飯!”
“我不想看著身邊的朋友,沒有我長得漂亮,男朋友卻那麼有錢!”
“我不想再住別人的房子,每到月底都被房主來收租,過著佃戶一樣的日子……”
……
女友二一口氣給我發了數條信息,好似在宣泄自己對現實的不滿。
其實,我知道,這些都是對我的不滿。
是我的無能,是我的貧窮,讓女友二無法享受生活的美好。
這一切,都是我的責任,我有罪。
“每個周末我們不是都去逛街嗎?每天你下班回來,我不是把飯菜都做好了麼!錢我在努力賺,房子將來也會買,每個月我都向你卡裏存錢,差不多有幾萬了,應該可以付首付……”
不知道是不是諷刺,我竟然還試圖著挽回些什麼。
“劉和,你是真不懂還是裝不懂?”
“我逛街是為了買東西!你哪次給我買了?不想做飯是想出去吃,你哪次去了?”
“每個月你向卡裏存錢二千五,存了十四個月,才三萬五千,這點錢你想買房子?嗬嗬!”
“何況,我每個月的花銷,自己的工資根本不夠,你存的錢早被我花光了,你用什麼買?你還能再拿出三萬五麼?”
“我們分手吧!東西我不要了,你的戒指,我會快遞給你,再見!”
我懵了,徹底的懵了!
被女友二一連串的問題弄得暈頭轉向,在酒精的麻痹下,我無法全部理解她說的話是什麼意思。
但是,我知道,我心中的那個她,已經離我而去,再也不會回來,和她一起離開的,還有我在工地搬磚,整整攢了一年零兩個月的買房錢。
我沒有錢,可是我不在乎錢!她都沒有了,要錢還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