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巫道濫觴(1 / 3)

今日彭祖後裔彭無害,適逢其會,和承繼巫術中煉身道統的巴族虎蠻,不約而同向來侵襲的黑衣人大開殺戒。彭無害此時自然不知道有巴族虎賁來進行清場,率領虎賁的巴玉嬌,也不會想到,還有正宗的巫神後裔,因為路見不平,竟然把來自北方宗周大國的精悍武士殺了一小半。

彭無害雖然自幼小時,就得博覽各類古籍,通透三代以上掌故的老父教導,對很多隱秘的軼事知之甚詳,但他無論如何不會想到,平時在鄉間司空見慣的所謂仙娘上身等等,被父親斥責為村氓迷信,竟然是上古巫術濫觴後在民間的異變。

仙娘是楚巫文化的一部分,指的是能言善辯的婦人,先發狂病,後成女巫,進行行巫。行巫不必學習,無從傳授,隻設一神壇,放一平鬥,鬥內裝滿穀子,插上一把剪刀。有的什麼也不用,就可正式營業。執行巫術的方式,是在神前設一座位,行巫者坐定,用青絲綢巾覆蓋臉上。重在關亡,托亡魂說話,用半哼半唱方式,談別人家事長短,兒女疾病,遠行人情形。談到傷心處,談者涕泗橫溢,聽者自然更噓泣不止。

執行巫術後,已成為眾人承認的神之子,女人的潛意識,因中和作用,得到解除,因此就不會再發狂,初執行巫術時,且照例很靈,至少有些想不到的古怪情形,說來十分巧合。因為有事前狂態作宣傳,本城人知道的多,行巫近於不得已,光顧的老婦人必甚多,生意甚好。

行巫雖可發財,本人通常倒不以所得多少關心,受神指定為代理人,不作巫即受懲罰,設壇近於不得已。行巫既久,自然就漸漸變成職業,使術時多做作處。仙娘還可以行使點小法術,埋在地下,放在枕邊,使“仇人”吃虧。或更作媒作中,弄一點酬勞腳步錢。小孩子多病,命大,就拜寄她作幹兒子。小孩子夜驚,就為“收黑”,用個雞蛋,咒過一番後,黃昏時拿到街上去,一路喊小孩名字,“八寶回來了嗎?”另一個就答,“八寶回來了,”一直喊到家。到家後抱著孩子手蘸唾沫抹抹孩子頭部,事情就算辦好了。

行巫的本地人稱為“仙娘”。她的職務是“人鬼之間的媒介”,她的群眾是婦人和孩子。她的工作真正意義是她得到社會承認是神的代理人後,狂病即不再發。當地婦女實為生活所困苦,感情無所歸宿,將希望與夢想寄在她的法術上,靠她得到安慰。這種人自然間或也會點小丹方,可以治小兒夜驚,膈食。

仙娘之術畢竟是停留在民間,登不得大雅之堂,更厲害的巫術是放盅,放蠱是一種古老的黑巫術,一般用在綠林爭霸或者低級修仙者的比鬥中,更血腥殘忍。

製造蠱毒的方法,大意是說,將各種毒蟲集中在同一器皿之中,任其互相襲擊與吞食,最後存活下來的就是蠱,即毒蟲之王。曆朝曆代官府都針對製造蠱毒行為有非常嚴厲的刑律,故放蠱巫術完全處於秘密狀態,曆代誌書史記,關於蠱毒的記錄數量雖然不少,總是廖廖數語,並且語焉不詳,這就使蠱婆(草鬼婆)與蠱毒變得更加詭秘。《乾州廳誌》記:“苗婦能巫蠱殺人,名曰放草鬼。遇有仇怨嫌隙者放之,放於外則蠱蛇食五體,放於內則食五髒。被放之人,或痛楚難堪,或形神蕭索,或風鳴於皮皋,或氣脹於胸膛,皆致人於死之術也。”

傳說放蠱的手法有三到四種,以手法的不同可鑒別法術的高低:伸一指放,戟二指放,駢三指四指放,後果各不相同。一二指所放的蠱,中蠱人較容易治愈,三指所放就較難治了,倘若是三指四指所放,幾乎屬於不治之症,中者必死無疑。中了蠱的人在將死前一個月左右,能見到蠱婆的生魂掩著麵前來送物,行話謂之“催樂”。此後如果病家不能得到有效治療,一個月內病人定會死去。治療中蠱的病人,輕者郎中草藥或還可以奏效,重者非放蠱者本人來解才有生路可求。對於蠱婆舊時有多種方法識別真假。按《永綏廳誌·卷六》的記錄,真蠱婆目如朱砂,肚腹臂背均有紅綠青黃條紋,沒有就是假的;真蠱婆家中沒有任何蛛網蟻穴,而該婦人每天要放置一盆水在堂屋中間,趁無人之際將其所放蠱蟲吐入盆中食水,否則就是假的;真蠱婆能在山裏作法,或放竹篙在雲為龍舞,或放鬥篷在天作鳥飛,不能則是假的。所有的真蠱婆被殺之後,剖開其腹部必定有蠱蟲在裏麵,若沒有就是假的。清嘉慶之前,苗人捉到蠱婆格殺勿論,後來不知何故,不敢再殺而是賣於民間,放蠱之術得以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