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宴會散去且暫避(1 / 2)

“不惜千金買寶刀,貂裘換酒也堪豪。一腔熱血勤珍重,灑去猶能化碧濤!”

張孫繩反複默念著這首詩,心頭卻也是激蕩難平!

此作辭藻平實,並無華麗花哨,更沒有大量地引經據典,非常符合李秘的身份,可又如同爛葫蘆裏裝著瓊漿玉液,尋常的外在如何都遮蓋不住字裏行間的萬丈豪情!

尋常外行看狂草,或許根本無法辨認具體內容,也說不出甚麼結構或者筆鋒、承轉之類的內涵,但他們卻能夠感受到撲麵而來的意境!

無論詩作還是繪畫,最重要的便是神韻與意境,李秘這首詩便如同書法大家用禿筆寫出來的作品,字句樸素,但意境卻是高遠超脫!

尤其李秘用手指沾墨,一手蒼勁剛健的硬筆字,便如鐵畫銀鉤,入木三分,那鐵血豪情躍然紙上,如生雲煙!

張孫繩從首席上走下來,眾人也都圍攏到一處,便是王士肅,心中也充滿了震撼!

他雖是個壞脾氣,也有不少臭毛病,但從根子上,他卻是個向往戰場,渴望建功立業的年輕人。

正因為他的家族是書香門第,良好的文學素養,讓他與在場的文人雅士一般,更能讀懂字裏行間飄逸出來的豪邁與大無畏!

而他與尋常書生不同的是,書生們或許會鄙夷武將,但他對武人卻心馳神往,讀到這樣的詩作,他感到非常的慶幸,但同時,也感到非常的憤怒,因為這樣的詩,應該是英雄豪傑才能唱出來,可這個人為何偏偏是李秘!

他想不通,他真的想不通,為何李秘這樣一個下作人,能夠屢次三番打破他的想象,為何總能夠出人意表,帶來難以預料的驚喜!

在場之中,若有人能夠保持平靜,或許也就隻有羅儒望了。

因為在所有人都認為李秘不可能在文事上有甚麼出彩表現,隻求不要出醜便是最好之時,他仍舊相信這李秘!

這個年輕人所知道的東西,已經超越了他能夠想象的範疇!

他們進入中國來傳教已經很多年,雖然沒有大張旗鼓,教眾也沒有遍地都是,但士大夫階級已經開始認可和接受他們的傳教,一些民眾也漸漸能夠接觸到。

李秘又是捕快,時常在市井之中遊走,知曉一兩句禱告詞,也就不足為奇。

可當李秘與羅儒望第一次交談之時,李秘用的卻是“哈利路亞”這個祝福和讚美天主的詞彙,而這個詞彙源自於希伯來語,便是羅儒望他們,也不會經常拿來用!

如果說李秘懂得這句禱告詞是很正常的事情,那麼李秘後來尊稱他為樞機,就更讓人難以理解了!

因為他們在教派之中的職銜雖然不是保密的,但在大明朝中生存傳教,他們從來不會泄露這些信息,李秘又是如何得知的?

這個年輕人身上有著太多難以解釋的驚喜,而且李秘分明是個大明朝的捕快,但他與米迦勒戰鬥之時,用的卻是搏擊術的套路,而並非大明的古武!

所以當宴會廳中的文人們都驚詫萬分之時,羅儒望也就覺得有些理所當然了。

張孫繩見得羅儒望如此,不由輕歎道:“若論識人之明,我不如神甫也……”

羅儒望聽得這等讚美,卻並沒有像往常那般欣喜,而是朝張孫繩搖頭道:“李秘這個年輕人太高深,我們隻是看到他願意展現出來的閃光罷了……”

張孫繩微微一愕,卻是沉默了下去。

李秘這首詩如同橫空出世,雖然王士肅仍舊嚐試著活躍氣氛,仍舊想激勵眾人拿出經典之作,想要超越這首詩,想要蓋過李秘的風頭,但終究沒人能寫出這份豪氣來,宴會最終還是收了場。

文人們有些意猶未盡,仍舊吟念著李秘這首詩,在他們看來,能寫出這首詩意境的,該是個舍生取義的大豪傑,可李秘分明隻是個雞毛蒜皮芝麻綠豆狗皮倒灶的捕快啊!

在張孫繩等人離開之後,賓客們也漸漸散去,王士肅卻仍舊有些眸光呆滯,坐在宴席上,背有些駝,仿佛所有精力都被手中的詩集給抽走了一般。

李秘的這首佳作,沒有任何意外地被放在了第一頁,這是每次文人雅集的“最高榮譽”。

宴會過後,這本紀錄詩集,很快就會傳遍蘇州府的文壇,而後通過文人士子以及秦樓楚館的女詞人,甚至是行腳的說書先生,在整個江南地區傳唱。

他王士肅是當世大文豪王世貞之子,雖然他在酒桌上也是揮斥方遒,這樣的魁首之作也曾寫過,但這裏頭又有多少人是賣了他父親的麵子,才將他抬舉到第一頁的?

相比之下,李秘不過是個庸俗到不能庸俗的衙役,甚至被這些文人們鄙夷嘲諷,可最終,他們卻將他的詩作選了第一,這才是真正的實至名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