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了,這是第十個秋天了,我數著呢。如果記得沒錯,今年我也該56歲了。56就是真的老了,半個身子入土了。
還能……守著我的世傑多久呢。
我這一生,過的就像我撿的垃圾一樣,破爛不堪。父親在我七歲的時候被出獄的殺人犯殺害,還分了屍,就在我家院子裏。母親先是精神崩潰,後來又受不了當寡婦的日子,在我十歲那年扔下我跑了。
當時的我是什麼樣的?
餓著肚子,在別人家的垃圾堆裏撿吃的。
我天生膽小,我怕死,所以我願意苟且偷生。當時我十歲,我已經忘了我是怎麼活下來的。
我就記得,當時的我一心隻想活下來。
死太可怕了,我不要。
我做過很多工作,洗盤子,搬磚頭,甚至還去清理過學校的廁所。
那個年代的廁所,可不像現在這樣還有水衝的。
我一直記得,同齡的人都在一旁笑著看著我,我身上都是臭味,他們捏著鼻子,皺著眉頭,但還是堅持看著。
當時的我什麼也不在乎,那麼臭的話,幹嘛還要繼續看著我呢。所以當時我也偷偷嘲笑著他們,真的夠蠢。
而我,我隻想要錢,王婆婆家的饅頭很香,我想買一個嚐嚐。
這種生活持續了將近十年。
很神奇,我沒有被餓死。
於是我繼續努力工作,為了我這豬狗不如的生活。
直到我28歲那年,其實是28還是30我也記不清了,總之,我遇到了一個小傻子。
我喜歡男人,這是我從18歲就知道的事兒,但這事兒在當時並不光彩,我就是別人口中的變態,所以我偷偷把它藏了起來。
直到遇到了那個小傻子。
小傻子名叫寧世傑,聽他侄子說的。
他第一次見到我的時候,哭了,因為我凶他了。他一個人蹲在我撿垃圾的地方,我問他叫什麼,他沒理我,我又大聲問了一句,他就哭了。
邊哭邊大叫。
我把他扶了起來,還給他擦了擦眼淚,他倒好,瞪了我一眼。
他很可愛,長的也很清秀,就是矮了點兒。
“弟弟,你家在哪兒呢?我送你回去啊?”
他沒說話,又蹲了下來。
“不知道家在哪兒嗎?”我問他。
他把手放在土裏拍了拍,依舊沒理我。
就再我想再問的時候,他突然抬起手,把土揚到了我衣服和臉上。
我本來想罵他的,但他傻傻的笑了起來。
“哈。”
這是他說的第一個字,他的聲音也很好聽。
“寧哲……”他又說。
“誰?寧哲?”
“寧哲。”
“寧哲是誰?”
他突然站了起來,看著遠處笑了一聲。
我轉頭看過去,是一個小男孩兒,大概十幾歲。
“叔叔!幹嘛呢!快過來!”那小孩兒叫了一聲,小傻子馬上就跑過去了。
我把衣服上的土拍了拍,又盯著那小傻子看了會兒,真好看。
這是我第一次遇到我的小傻子。
從那之後,我就不由自主的找他。
我當時是個撿破爛兒的,小城市不大,我就到處逛,就想著能不能再遇到這個小傻子。
而就在一個月後,我真的看到他了。
他又在我撿垃圾的地方,還是蹲在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