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林昊天的案子如期審理,可是,在過去的三天時間裏,林子宜忙的焦頭爛額,卻沒有得到任何對林昊天有利的新證據。
當她絕望地出現在法庭上,用那幾乎無法掩飾的絕望的眼神看向林昊天的時候,案子的情況,卻急劇反轉,突然開始對他們有利,不僅如此,原本一口咬定是受林昊天的指使采購劣質建築材料的那幾個高管,齊齊翻供,一致招認,他們是拿了唐夢琪的好處,並且受唐夢琪的威脅,才聽了唐夢琪的話,采購了劣質建築材料,並且栽贓嫁禍給林昊天的。
不僅如此,高管們還主動上交了所有唐夢琪給他們的好處費。
經法官查證,那些所謂的好處費,確實是樓盤倒塌之前通過唐夢琪名下不同的帳戶轉到各個高管的相關的戶頭裏的。
這樣一來,案情基本明了,但是,林昊天身為林氏的董事長,樓盤開發的主要負責人,仍舊不可能置身事外,完全脫了幹係。
所以,最後,法院判處林昊天有期徒刑三年,並且在整個F國內通緝唐夢琪。
庭審結束,法官退場,林子宜控製不住地撲上去,抱住了林昊天,瞬間哭的像個孩子。
“乖,沒事啦!”林昊天心疼地抱著消瘦不已的女兒,撫著她的後背道,“不就是三年嘛,三年很快就過去了,等爸出來後,再為你和小溪創造一個林氏。”
林子宜不知道自己是高興的過了頭,還是難過的過了頭,反正除了哭,除了點頭,她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在刑警的催促下,林子宜不得不鬆開了林昊天,淚眼模糊地看著他被帶走。
是啊,三年而已,三年,很快就過去了!
那時候的她,也才不過二十七歲,還有很多時間可以好好地孝敬自己的父親。
如是一想,林子宜止住了淚水,臉上,揚起充滿希望的燦爛笑弧。
..........
林昊天的案子結束了,那麼接下來最重要的事情,便是找工作了。
以前的林子宜,幾乎就是一條米蟲,再加上要照顧孩子的原因,大學畢業後根本就沒有去工作過,現在,突然要找工作養活自己和兒子,真的覺得好艱難。
不過,就算再艱難,哪怕是去端盤子洗碗,她也必須得工作呀,要不然,過不了多久,她和小溪,就得餓死了。
謝曉琳知道林子宜要找工作,一臉豪氣地把林子宜找工作的事情包在了自己的身上,還放話說,如果林子宜找不到工作,那就由她來養林子宜和小溪母子。
聽著謝曉琳的話,林子宜差點哭了。
有這樣靠普的好朋友,她幹脆做一輩子米蟲好了。
林子宜原本沒有把太多的希望寄托在謝曉琳的身上,不過,她居然第二天就有了好消息,說有一個他們公司的總裁秘書辭職了,總裁正急著招一名既漂亮又能幹的新秘書。
林子宜照了照鏡子,既漂亮又能幹?!
漂亮嘛,她還算是能過關的。
但能幹......就很不好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