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城管該打(1 / 2)

盯著眼前這個女人,若霓有種說不出的眼熟,她總覺得在哪裏見過,可這種長得男不男,女不女的女人,若霓卻又不記得在什麼場合見過,隻是那種違和感讓若霓渾身不自在。

不僅是若霓,采莎看得也很不舒服,若霓那眼神還算正常,采莎那原本水汪汪的大眼睛這會兒都眯成了一條縫,很是懷疑地看著已換上女裝的林尋。

就在這尷尬時刻,走路有些別扭的小謝走進了店裏。

見有客人,拉得菊花都快合不攏的小謝就急忙笑臉相迎,並問道:“兩位是想買點什麼呢?”

若霓采莎轉移視線之際,林尋就拿起那包內/衣往外走,並嗲裏嗲氣道:“我得回我姐姐那邊了,她正等著我吃飯呢,下次再聊哦。”

“慢走哈!”

“真奇怪,總覺得在哪裏見過。”嘀咕著,若霓再次拿起那件,問道,“有沒有36D的?”

“這款啊。”看了眼若霓那比大部分女人都來得胸圍的胸,小謝皺眉道,“這款沒有那麼大的尺碼,不過這款富貴紅倒是有,花紋也極為接近,你應該喜歡的,而且還配有低腰內/褲。”

若霓已經將注意力放在了文/胸上,所以就拉了拉往外瞄的采莎,問道:“你覺得這顏色怎麼樣?”

走出內/衣店,林尋就鬆了口氣,要是小謝再不出現,他鐵定暴/露,而要是若霓采莎知道他男扮女裝,她們一定會胡思亂想,覺得他有異裝癖或者想變成女人之類的。

對於變成女人,林尋是一點興趣都沒有,因為女人實在是太不安全了,如果已經被捅過,要裝處還必須去醫院補膜或者等到大姨媽來的時候和新男友開/房,而要在新婚之夜裝處,豈不是必須算準大姨媽來的時間再結婚擺酒?或者關燈後將雞血抹在下麵?

而且呢,女人不能光膀子,不能隨處噓噓,還要擔心走路的時候被人奸了。

所以呢,還是做男人好一點,隻是男人的義務實在是太多了,很多男人都會被各種壓力壓得喘不過氣。

由此,林尋得出了結論,那就是不管做男做女其實有好處也有敝處。

得出這個結論,林尋腦海裏就冒出一個非常新奇的想法,要是他能在男人和女人之間切換,豈不是可以撈到很多好處?

比如,肚子餓了就變成漂亮的妹子去裝可憐,相中妹子的男士絕對會請客吃飯。

再比如,這個男士想要開/房時,林尋就變成男的,讓男士無洞可入?或者互爆/菊花?

林尋臆想之際,一個叼著煙的混混見前麵那個“女人”長得如此妖/豔,走路還妞得如此有個性,這審美觀有問題的混混就像看到了絕世美女般的瞪大眼睛,並在與林尋擦肩之際狠狠拍了下林尋屁/股。

從小到大,林尋哪裏受過這種挑/逗,所以摘下高跟鞋的他就吼道:“草泥馬!摸你妹的逼啊!信不信我用這高跟鞋把你敲縮陽了?”

聽到如此純正的男聲,混混嚇得煙都掉了,意識到碰到人/妖的他拔腿就跑,都像丟了魂兒一樣。

“真好玩。”穿好高跟鞋,林尋就嘀咕道,“如果先勾/引他,再亮出和他一樣的器官,他或許會被嚇得這輩子都硬不起來了。”

林尋喊出聲之際,聽到老公聲音的若霓就立馬往外走,而當她意識到這個男聲是從這女人身上發出的時,若霓總算明白自己為什麼覺得這個女人那麼眼熟了,原來是她們的老公!

“林尋!”

見若霓和采莎都跑了出來,意識到自己原形畢露的林尋轉身就跑,跑出沒幾步的他嫌高跟鞋太礙事,他就兩手拎著跑。

“別跑!給我站住!”

看著追向客人的兩個妹子,小謝嘀咕道:“還以為又可以做成兩筆生意,哎!”

“給我站住!”想搞清楚發生什麼事的若霓也脫下了高跟鞋,很不淑女地狂奔著,可她的速度根本就比不上林尋,再加上車水馬龍的,又不好使用水係魔法,所以隻能眼睜睜地看著林尋跑得越來越遠。

采莎不是職業者,但她打小就經過爸爸的嚴格訓練,所以看上去柔弱的她的體質其實比一般女孩子都要好,可她胸前的椰子長得實在是太大了,所以跑出千餘米的她也漸漸跟不上林尋。

“快抓住前麵那個男……女的!”采莎喊道。

這社會已經變得越來越冷漠,所以就算看到搶劫之類的,路人們也權當是在看熱鬧,壓根就沒有幫忙之意。

眼珠子一轉,采莎就喊道:“快抓住他啊!他是城管假扮的!剛剛跑到我店裏搶內/衣!扮女人的死變/態!”

城管在市民心中的地位不亞於倭寇,那些有在街上擺過攤的市民更是對之恨之入骨,所以知道那個女人其實是城管假扮的,還是男的,義憤填膺的市民就如潮水般湧向林尋。

要是林尋被抓住,衣服裙子都被扒了,那他絕對會在廈門和整個網絡走紅,所以為了不變成異裝癖紅人的林尋就使出吃奶的力氣往前跑,如同公牛般撞開三四個市民後就繼續跑。

“抓住他!該死的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