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點了點頭,表示深有理解,對著對方說:“那女孩根本就沒和那個送快遞的在一起對吧,從頭到尾全是女孩自己編造的。”
沒想到警長卻點燃了一根煙,歎了口氣,搖頭說:“我說有一半是編的,但是有另外的一半是真的發生的。”
這時候我眼睛可瞪大了,難道說這百合和案件真的有什麼關係?或者這個女人在這兩起案件,應該說是四起案件中扮演著某種角色嗎?
警方把百合說的話重複了一遍,並且寫在了一張紙上,隻不過寫的速度比較快,看上去也很潦草,恐怕隻有警長一個人知道自己寫的是什麼。
警長寫完之後把筆放進了抽屜裏麵重新坐下來對我說:“事情的真相我也不知道,如果我知道的話也不來找你來了,不過我可以說明百合和我們警方所了解案件的事實中幾個衝突的地方。”
首先要說的就是那個送快遞的人。
可以確定一點,那個送快遞的人絕對不是百合的丈夫,根據檔案調查,那個送快遞的是一個30多歲的職業快遞員。
雖然已經離婚了,但是和百合根本就絲毫沒有關係。
警方通過多方麵的調查,發現兩個人沒有人際關係,平時也根本就沒有任何來往。
而送快遞的之所以能夠和百合見麵,那是因為送快遞的真的是因為快遞的原因,來到了百合的家中,而在百合家裏放著的那個盒子就是快遞的東西。
盒子的裏麵,不過是淘寶上買了一些女士衣服而已,並沒有什麼特別。
但是之前百合卻說,那個送快遞的是自己的丈夫這一點,警方實在是想不通,而且不管怎麼問,孫百合就是一口咬定是自己的丈夫。
有趣的是,警方曾經對孫百合做過一個測試,從精神上方麵來說,不能說是對方是個精神病,因為百合的精神完全是在正常的狀態下。
而且調查百合的家庭情況和過往時候發現,百合的大腦一向是處於正常的狀態下,而且從來沒有得過精神方麵的疾病,更不會有遺傳的原因,就連意外都沒有發生過。
可盡管如此,百合的行為和所說的每一句話讓人感覺到非常奇怪。
在當天,從快遞公司的查詢上來看,確實這個快遞員去的就是百合的家中。
他們兩個見麵之後,根據樓裏麵的攝像頭來看,快遞員確實在百合家中呆了一個多小時,而且當警方調查百合家裏時候,發現兩個人曾經有上床過的痕跡。
到目前為止說的這一切全都屬實唯獨說是快遞員是丈夫,這一件事情是不可能的。
警方一開始懷疑是百合的視覺有一些問題,也對百合做了另外一種測試。
這場測試的內容非常簡單,就是把快遞的照片擺放在百合的麵前,讓百合去辨認。
當中除了快遞員的之外,還有百合真正丈夫的照片,以及之前死去的那個查水表的員工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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