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了郊區,母親依然不準我和父親相處,她無法逼迫父親和阿姨離婚,隻能逼父親用最快的速度把股份轉給我。
否則別想我真的回趙家。
一周時間,父親給了股份,讓我進入董事會,但轉給我的股份協議有一項條款把母親逼瘋了。
我的股份若是再轉讓,除非公司買回,不可流通,或者隻能轉給我的孩子,且必須在孩子滿了25周歲以後,以防止孩子心智不成熟造成的失誤。
我看著那項條款,幸災樂禍的問母親,“要我簽字麼?”
她的臉開始扭曲,眼中的光也變得可怖起來,“你和你那個畜生父親一樣!你骨子裏跟他一模一樣!你們都是豬狗不如的畜生!你們都陰險狡詐!”
我可不覺得父親是狡詐,我由母親撫養長大,且一直沒什麼主見,任何事都要問母親的意見,當然也不敢不問。
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實,父親又怎麼可能不防著母親?
我對這個母親早已不存任何期望,她曾經罵我,我可以不回嘴,可我已經大一了。
我壓抑太久的叛逆在離開海城後滋長得太過瘋狂,我想要和她對抗,甚至想過不惜魚死網破。
我望著她,故作天真的笑問,“什麼地方一模一樣?他愛他的妻子,而我愛隋遇,我和父親一樣專情,不是嗎?”
這段話是壓斷母親理智的最後一根稻草,她咬牙看我時,眼中的光都是憎恨。
她憎恨我。
我是她的親生女兒。
我是她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她卻因為一個不愛她的男人憎恨我。
我搖頭笑笑,隨她吧。
魚死網破的準備我已經做好,隻要隋遇的心態慢慢趨於平和後,我就會將我是女孩的身世公之於眾。
隻要不傷害隋遇,其他任何人,我都不在意,我可以把股份退還給父親,我什麼都不想要。
如果隋遇冷靜後,還是想宰了我,那我死在他麵前也值得了。
我沒有什麼好留戀的。
我和隋遇一起回到B城上學,隋唐隻有一個要求,家裏的事情不準在外麵張揚,家裏不反對,外界不可以強調。
這是隋唐最大的讓步。
這一切得益於隋遇有個將他愛進骨頭裏的母親,而他的父親更是愛慘了他的母親。
隋遇一生得到的一切都是因為父母的愛。
而我得到的一切,卻是因為母親的恨。
隋遇晚上會在校外等我,帶我去看電影,劃船,吃飯,我們好像最般配的情侶走在街頭。
他讓我去Q大食堂吃飯,雖然不會像以前那樣當眾親我,卻會偷偷勾我的手。
那時候我心裏的小鹿,歡快的撞著。
夜裏B大梧桐樹下,我試探著開玩笑問他,“隋遇,要是我變成個女孩,你還會愛我嗎?”
路燈將他的身影拉得更長,他低頭吻了我,深情的,鬆開我後,他看著我的眼睛,無比認真,“以後不準說這種破壞感情的話,周末我們去騎馬,下周你19歲生日了,母親說這個生日就我們兩家人一起給你過,她會給你準備禮物,母親愛我,也會愛你。”
他說他會找個我們可以合法結婚的地方移民,他為了我們這種關係花了太多精力。
他說過,他會給我我想要的一切。
我不敢再提我是女孩的事情,可我也越來越怕,總有一天,隋遇會不甘心於隻是接吻。
紙是包不住火的,我跟他在一起時間越久,他的情會越深,受到的傷害也會更深,我不能再等。
19歲生日那天,隻有趙家和隋家的人。
是我的生日,也是我和隋遇愛情的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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