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語被打斷,法官的臉色顯然不太好看。
但既然律師有話要補充,他也不能不讓人說,於是點點頭,示意碧娜的代表律師趕緊說話。
站起身來,碧娜的代表律師鞠了鞠躬,麵向陪審團,說:“各位陪審團,剛才講了那麼久的法律,現在我想和大家講講親情。”
蘇韻看了眼他,順勢再看了眼碧娜,後者一臉茫然,似乎對他的這一出並不知情。
這個人想幹什麼幺蛾子?
“我知道我當事人在照顧孩子這件事上沒有被告那麼盡心盡力,但是試問一下,又有幾個家庭的母親是完全沒有脾氣的?是,我當事人脾氣的確不太好,可不管怎麼說,她都是孩子的親生母親,這一點是任何人都無可替代的,生母和養母相差的不僅僅是一個字,對於孩子來說,最幸福的事莫過於陪在親生母親身邊,哪怕母親對他不好,但隻要有母親在,家就在。”
他的這番話完全是從人性角度出發,說進了每個人的心坎裏。
在座的有人已經失去了母親,有的人童年過得並不太好,但有母親在,再苦再難,都很幸福。
這一種血緣之親,確實是無可取代的。
最後他補充道:“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未滿三周歲及哺乳期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同理,在考慮把孩子繼續留在領養家庭,還是親生母親身邊時,應該參考這一條婚姻法的出發點,母乳對於一個孩子來說極其重要,也是孩子的天性,我希望大家不要剝奪孩子這一權利,法官閣下,我的話說完了。”
這一條法律本是應用在離婚上的,碧娜的代表律師突然提出來,打得蘇韻的代表律師措手不及。
是啊,小豆豆不過剛滿月,按照法律,必須由生母撫養。
碧娜雖不懂法律,但她能看出蘇韻代表律師受挫,頓時抬頭挺胸,為扳回一城暗暗喝彩。
漂亮!
聽完碧娜代表律師的補充,法官偏頭看向蘇韻的代表律師,問道:“被告律師,你們有要補充的嗎?”
被點名的律師看看蘇韻,又看看陪審團,最後歎了口氣,搖搖頭。
在《撫養法》麵前,說什麼都是徒勞。
“既然沒有補充,那麼各位陪審團,你們得出結論了嗎?”
陪審團當中一位年約五十的中年婦女起身,對法官恭敬地鞠躬,拿起休庭的十分鍾裏寫的稿子念道:“是的,法官閣下,我們已經有了結論,雖然蘇小姐對嬰兒百般嗬護,如同自己的孩子一樣撫養,但血緣關係是無可替代的,尤其是考慮到孩子不過一個月大,正是最需要母乳、最需要留在母親身邊的時候,所以經過我們陪審團商量後,一致裁定蘇小姐通過非法途徑領養孩子、虐童等罪名不成立,出於對孩子的考慮,孩子應該回到母親的身邊。”
突如其來的變故令得蘇韻備受打擊,和小豆豆相處的時間不長,但孩子天生就富有感染力,僅僅十天八天,蘇韻就已經習慣了這個小家夥的存在。
如今要歸還碧娜,她感覺四肢被人強行撕開,身體某一部分被剝離肉體的痛楚,痛得她說不出話來。
聽到這一結論,碧娜不可抑止地笑了出來,站起身得意洋洋地看著蘇韻,譏諷道:“聽聽,聽聽陪審員說得多對,孩子就該呆在媽媽身邊,蘇韻,你強行把我兒子留在你家陪你那麼多天,你得付錢!你得給我兒子酬勞,並且給我這個媽賠償金!這段時間我日思夜想兒子,精神損失費絕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