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謊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方式,是一種為自己謀利的手段。

還是,一種再也無法戒掉的毒品。

林唯笙上初中那年十四歲,所有的人都知道這個長相討喜的女孩子雖然上學晚,但功課從來沒落下過,她總是能做到門門第一。

小學雖然不受歡迎,但她嘴很甜,跟她那位在牌桌上的母親一樣,圓滑世俗,但唯有她不令人討厭。

沒有人知道,她喜歡說謊。

第一次學會說謊是因為什麼來著?她太喜歡說謊了,要真的回想起來久遠的第一次得費上點兒功夫。

哦,對了,是為了一隻貓。一隻從垃圾車上飄下來的貓。它渾身沒毛,長的醜陋無比,連前爪的小指都斷掉了一根。我們毫不誇張地說,如果僅僅是為了抓老鼠和蟲子,滿大街的流浪貓隨便抱回去一隻都比這隻貓強一百倍。

多年後的某一天,林唯笙也沒想明白為什麼要把這隻貓撿回來。

大概,是因為這隻貓,長得太孤獨了。

在那個溫飽都成為支出的一大項的家庭,接納一隻連老鼠都抓不了的貓有點兒像天方夜譚。就好比他們買東西,總是喜歡挑便宜量多的買,質量能保障是最好,保障不了,它也不是主體。他們活的簡直像饑荒時期的人,為了一頓肉打一架也不稀奇。換言之,他們不會把這樣一隻沒有絲毫用途的貓買來當寵物,畢竟,這是高於他們這個階層的人才能有的興趣不是?

她把那隻貓撿回來的那天,還沒來得及藏,她爸爸從外麵回來,拎起貓的後頸就要往外丟。

她看著它掙紮,卻又無力掙紮。謊言幾乎是在一瞬間脫口而出,她說,那是一隻斯芬克斯貓。她還說,課本上講過,這種貓即使成年也能賣個好價錢。

其實那隻貓的品種她不是很清楚,但她清楚的是,這隻貓沒她說的那麼高貴。書上,也從來沒出現過斯芬克斯貓這五個字。不管有沒有,她沒讀過書的父親信了。晚飯,一家人給它包紮了傷口,甚至還破天荒地給這隻貓買了貓糧。

“到時候我們高價賣出去。”她厚著臉皮說。

“我妮就是聰明,她媽媽,你說是不是?有我這麼聰明的老子,她能不聰明嗎,哈哈哈。”

她的父親說話總是一個音量,大的出奇,不習慣他的人保不準會以為他要上陣殺敵。

他們一家三口,繼續討論著那隻值錢的貓,她敷衍式地附和著,眼睛看往角落裏破舊的床。一隻長著無數隻腿的灰色蟲子正在床靠著的那麵牆上上躥下跳。

她關於第一次說謊的記憶,就是那隻貓,還有一直爬來爬去的蟲子。

謊言這東西,你說它不是什麼好東西吧,也算得上實話,畢竟騙的不隻有別人,還有自己。但大多數人活在這個世界上,似乎沒有謊言就活不下去。

有了第一次撒謊的經曆,第二次第三次就會接踵而至,直到無數次。

她的父親也愛撒謊,打著電話明明在S市,卻偏要裝作在趕車的樣子,拿著手機氣喘籲籲地在房間裏踱來踱去。她的母親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