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應該是十二年前的事了,那個時候的方圓,和現在一樣,看著瘦瘦小小的,可卻時時給人一種高不可攀,拒人千裏的感覺,可是,卻又非常有氣質,她的一舉一動都美得讓人移不開目光。沈悅知道,那就是所謂的“腹有詩書氣自華”。
方圓從來都是直來直往的人,那個時候,她隻問了一句話,得到了回答之後,然後她便丟下一個信封在他的身上,轉身離開。沈悅還記得當初的那個問題,方圓問的是:“你要是真的考上了電影學院,你第一件事是做什麼?”
那個時候是怎麼回答的?沈悅想了想,記了起來,他說的是:“我要是真的考上了電影學院,我第一件事情,就是帶你去吃肯德基。”
現在回想起來,沈悅知道自己會這麼說,無非就是因為問話的人是方圓,所以說出來讓她開心罷了。但是,卻也不是真的隨口說說的。那個時候,他們鎮上還沒有肯德基,連“肯德基”這幾個字,也隻是聽老師們說起過,那是外國人的玩意,有錢人才能夠吃得起。沈悅想,那個時候自己是真的覺得如果考上了電影學院,他一定會帶著方圓去好好吃一次的。可是,後來為什麼他卻忘了呢?
方圓丟在沈悅身上的那個信封,裏麵裝的是一萬塊錢。在那個年代,在他們鎮上,一個酒店洗盤子的人一個月的工資也才四五百塊錢,沈悅一家人一年的收入也才不過兩三萬,一萬塊對於他來說,那就是一筆巨款了。可方圓,她就這樣將這麼大的一筆錢隨隨便便地就丟給了他。
沈悅知道方圓家裏是什麼情況。爸爸死了,媽媽也走了,唯一的奶奶還在病著,她一個女孩子家,她哪裏來的這麼大一筆錢?沈悅去過方圓的家裏,一層的土磚房,除了一台電視機,可以說是家徒四壁,她有這麼多錢,為什麼不自己用?
沒錯,當初的那筆錢,的確可以幫沈悅實現夢想,可是,他隻是猶豫了一會,便立馬追了上去,將信封塞回了方圓的手上:“這麼多錢,我不能要,你拿回去。”
方圓淡淡一笑,說道:“我的新書出版了,銷量不錯,拿到了一筆數目不小的稿費。這點錢對我來說不算什麼,你現在需要錢去實現你的夢想,拿去用吧!你隻要記得,你要是真的考上了電影學院,別忘了你答應過我什麼就好。”
可是,沈悅拿著那筆錢,去了B市,成功地考上了電影學院,他卻真的忘了自己曾經答應過方圓的事情了。
第一次走出小縣城的他,完全被那個花花世界給眯住了眼睛。他考上了電影學院之後,甚至都沒有再回到小鎮上,沒有再回學校,便拿著方圓給他的錢租了房子,然後找了份兼職,留在了那個紙醉金迷的地方。
沈悅甚至不敢去想,如果不是後來他年輕氣盛,和幾個地痞流氓因為一件小事就大打出手,住進了醫院,卻又不敢告訴家裏,隻能向一個比自己還小的女孩求助,然後,方圓便來了B市一直照顧他到出院,將他接到了她自己租住的房子,他都不知道現在的自己是不是還記得自己的生命中曾經出現過這樣一個人。如果沒有這個人的話,根本就不會有今天的沈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