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第一次進墨脫(1 / 2)

這邊的景色不錯,就是山太高太陡,走起來也是很費力。有些人走掛壁公路,為了省事都是開著車子上山,我一般一個來回都是自己用腳上去再下來,每個來回都要很長一段時間。

這地方空氣不錯,山上畢竟沒有什麼所謂的汙染,空氣也好水也好都是完全沒有任何汙染的。

我在這山上住了將近大半年,差不多的時候,才從山上帶著我所畫的那些畫下來。

每次從山上下來,都要花上很長的一段時間,這次也是。不過也算是值得,畢竟我在山上把能夠畫的美景都畫到了我的畫板上,讓他永遠成為我畫板上的美麗景色。

時間似乎漸漸讓我忘記了那些事情,我從山上回來以後,就找個個藝術館之類的地方,把自己畫的畫以差不多的價格買了出去。

帶著這次的錢,我又開始了下一次旅行。這次我的目標是雲南,當我抵達雲南的時候,為這邊的景色而折服。

這裏很美,真的讓我又一種不能自拔的感覺。在這邊一個少數民族地方,看著那些少女穿著漂亮衣服,忍不住的想把這些景色畫下來。

在這邊住的時候,有一個讓我印象深刻的老媽媽,她把我拉到一邊,然後小聲的問“小夥子,我女兒你這麼喜歡,不如你娶了我家姑娘吧!”

我聽到她這麼說,趕緊笑說“不能媽媽,我沒有家,而且也沒有什麼錢,讓你女兒跟著我,那不是受罪嗎?”

老人聽到我這麼說,很是傷心。不過還是很客氣的對待我。

她的女兒叫彩雲,大概十幾歲的樣子,長的很是可愛,她拉著問“你是不是覺得我沒有那些大城市裏的女孩好啊?我媽媽讓你娶我你都不願意。”

“你別這樣,我其實不是不喜歡你,當然喜歡你的意思也是不一樣的。你很可愛,也很活潑。不過說實話,你不適合跟著我過日子。”

她似乎有些不太理解的看著我,然後說“哦,不過我不太明白你說的究竟是什麼意思。”

“不明白,那是自然的。”

我在這邊呆了一陣子,然後自己去了廣東,我似乎喜歡上了這種居無定所的日子。

當我來到這個城市的時候,發現這裏的生活真的很精彩,人們的臉上各自洋溢著自信的狀態。

我在這邊一家酒店住了下來,瞬間也找了幾個客戶,其中有一個客戶,快要結婚了,說想買一些我畫的風景圖。

我把我親手畫的兩幅大型的油畫,給他。他一幅畫給了我八萬塊,另外一副比較比這個大,所以給的錢比這個也要多一倍。

從剛開始,自己手裏隻有二十幾塊錢,到現在這種一副畫可以買到七八萬,其實我真的沒有想到,我能在那種環境下活下來。

這位有錢人,愉快的和我付了錢後,想到後天他的婚禮,得意的掏出一張結婚邀請函遞給我說“明天我婚禮,過來給我捧捧場吧!”

“我這樣不好吧!”

他笑了笑拍了拍我說“有什麼不好的,你畢竟是個畫家,能畫出這麼漂亮的畫,其實也是讓人欽佩,明天我也可以借機把你介紹給更多的人認識。”

我聽到他這麼說,也隻能答應了下來,第二天的時候,我換了一件比較不錯的衣服,然後得意來參加他們的婚禮。

這位高先生娶的是一個大學老師,他自己說從商的,兩個人很般配。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聽著婚禮進行曲,然後看著他們手挽著手走過來,就會想到自己和林希晨,我和他這輩子永遠都不可能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了,我也不可能在有這樣的人生出現。

我們在一起那麼長時間,心裏都被深深劃了一個口子,在也無法縫合。

我在婚禮現場,祝福了他們,他們真的很配,男帥女美,沒有比他們更加般配的。

他們在眾人麵前抱在一起親吻宣誓,我不知道看到這些的時候為什麼忍不住的落淚了。

想起自己,抬起手看著自己不能帶上去的訂婚戒指。猛的用酒把自己灌醉,自己喝的太多酒,導致自己克製不住悲傷起來,打碎一個酒杯,看著自己曾經戴過林希晨送的戒指手指,狠狠用刀片切了下去。

那一刻我覺得我好嫉妒那些和自己心愛的人在一起結婚的人,為什麼隻有我要這樣一個人流浪至今。

婚禮現場的人,看到我這樣全部都嚇壞了,趕緊把我送到附近的醫院。等到我醒過來的時候,看到我的手被包紮起來,疼的我整個胳膊都抬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