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李如煙就像是聽到什麼極其好笑的笑話一樣:“你就是個根本不應該存在在這個世界上的孽種!”
我笑了,笑得咬牙切齒,撕心裂肺。
我的手指關節緊緊地握住,擰在一起,手心的疼痛遠遠比不上心裏的。
是的,眼前的這個女人不是別人,正是我的親生母親。
對了,我忘了說,我跟李微,是同父異母的親姐妹。
說來也諷刺,幾十年前李如煙在小鎮上被我那個禽獸不如的父親強奸之後,懷了我。
我生父那邊本來想用錢私了,可是她不願意白受屈辱,楞是不顧眾人反對,把我生下來,目的,是讓我作為最關鍵的證據,把我的混賬父親送進監獄。
後來,她成功了,然而我的存在,卻變成了一個隨時隨地有可能爆炸的定時炸彈。
李如煙當時還是個妙齡少女,從未和人發生過感情,在最美好的時候,誰會願意帶著一個拖油瓶?
況且,還是那麼恥辱的記憶。
就像她說的那樣,我就是個根本不該存在的孽種。
當年,為了讓我消失在她的視線之內,她嚐試過總總方式,但或許是老天覺得我命不該絕,總是在她想要讓我死的時候,出現那麼些個好心人把我救起來,並且完好無損的送回她的身邊。
大概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她就覺得我是一個無法擺脫的孽障。
我的外婆,也許是出於血脈上的親源關係,見她一次又一次地拋棄我也看不下去,做主想把我送出去。
可是在那個年代,好事不出門,壞事傳萬裏,李如煙都遭遇並沒有得來大家的同情,反而淪為了村裏人茶餘飯後的談資。
我本身是因為那樣的原因才誕生的,再加上是個女娃娃的緣故,根本沒有人願意收養我。
最後,他們不得已,隻能和我的爺爺奶奶商量,所以也就有了後麵的故事。
說來也巧,那時的我年齡還小,從來沒見過自己的親生父母,一直跟著胡貴蓮生活,而她在把我丟出去之後,憑藉著自己的長相和能力,嫁給了城裏的好人家。
因為已經過了那麼多年,對於她那些不堪回首的過去,村民們也早就淡忘了。
一次巧合,她跟著她的丈夫回鄉省親,無意中看到被胡貴蓮打罵著的我,平白無故地生出一絲憐憫之心。
她給了胡貴蓮一筆錢,就把我帶走了。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跟著她和李微一起生活。
本來,我也不知道她就是我的親生母親的,可是我越長越大,她的丈夫對我的好,漸漸超越了本應該有的,再加上長期的優越的生活,讓我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隱隱有些超越她寶貝女兒李微的態勢
也不知道時候開始,她們母女都把我當作是眼中釘。
所以後來,她放任自己的丈夫對我動手動腳,也對於她的寶貝女兒暗地裏欺負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可是這些,我都忍耐下來了,畢竟那個時候我知道自己寄人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