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後。
周五。
蘇玖玖在課間的時候瀏覽網頁,看到了頭條新聞,一個名氣很高,而且作品也很好的歌手在周日要來她這個省的市中心開演唱會,關鍵是,這個歌手時原主最喜歡的一個男歌手!
她記得,早在前兩個月,原主就和陳默默說了她要去看演唱會的事情,而且當時兩人都買好了演唱會的票,原主很是開心等著去看演唱會,因為演唱會的門票特別難買,所有要提前兩個月預定,原主不知道怎麼弄,但是陳默默會,他答應替原主搶到演唱會的門票,後來確實被他弄到了,那個門票就一直放在陳默默那兒,原主想著放在誰那都一樣,就沒有要。
嗯,所以現在,那兩張門票一直在陳默默麵前放著。
但是因為一個月前,陳默默跟原主說有女朋友的事情,那個歌手也是於欣楠非常喜歡的,所以在出發的前一天,於欣楠知道陳默默要和原主兩人看演唱會,將她一個人丟在學校,可能是不放心原主和陳默默兩人一起出去,又可能是吃醋了,大概跟陳默默說了什麼,陳默默就臨時出爾反爾,說把另外一張門票給了於欣楠。以原主的性格,當時沒有發火,因為就算發火,也於事無補,自己的偶像才是最重要的,才是第一位,沒有其他辦法,原主隻能臨時去買門票,花了兩個月的夥食費,一千六百塊錢,還買的隻是一張外場的門票,而於欣楠和陳默默兩人,用八百塊錢的門票,進了內場,人家兩人看得是意猶未盡,原主一個人孤單地站在外場,什麼都看不到,全程隻能心塞地聽著音響放出來的歌聲。
估計演唱會的事情,在原主心裏留下了一個沒法消除的疙瘩,對於陳默默和於欣楠有些不滿,以至於,後來出於自私,所以,才會做出那樣的事情吧。
她現在回憶起來,心裏還有一股怒氣沒有消散呢。
對於陳默默這樣一個出爾反爾的人,她真的是沒有一點好感!
既然當初是幫原主買的門票,而且,在陳默默買了門票之後,原主也把門票的錢給他了,那張門票就是原主的,而且因為忙,就沒有跟他要,想著反正兩人也是一塊去的,不如就先放在他那,那門票,就是原主寄存在陳默默那裏的!
又不是陳默默的東西,他憑什麼,他有什麼權利,一意孤行,出於私心把屬於原主的門票給於欣楠!
這件事情,最大的過錯,在於陳默默,但是原主也有錯,就應該早早把門票拿回來,原主太過相信陳默默了,可能也沒想到,陳默默竟然會是那種出爾反爾的人,做出那樣的事情。
演唱會門票的事情啊,真的,她真的是看清陳默默的為人了。
這樣的事情,她不能接受,也無法忍受,要是她的朋友做出這樣的事情,絕交,果斷絕交!
現在隻是門票的事情,將來要是有什麼重要的事情給這樣的人辦,要是也來這麼一出,到時候出了大事可怎麼辦?
喵的!
她不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