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章可能有一些無聊,但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本來是有十萬字的手寫文稿的,可是由於是初寫,所以情節文筆太差,隻得大筆一揮——刪掉了。
請不要著急,差不多到這裏便要進入高潮了。
請讀者看一下書評,那裏有我想說的話。———————————————————————————————————————————————————————————————————————————————————————
這一年,賀雲煥十六歲。
在登天山無名峰的烈焰係上待了三年,或者說學習了三年魔法的賀雲煥終於可以圓滿完師的下山了。
當然,這是他自己的說法。
按照烈焰係首座赤嚴鬆的說法是:
“謝天謝地,三年的學習完師任務終於到頭了,終於可以名正言順的把這個小混蛋給趕下山了,我終於解放了!”
“自由萬歲!”
赤嚴鬆對賀雲煥的評價中一連用了三個“終於”,可見其對賀雲煥的印象是什麼了。
賀雲煥本來是不想下山的,可是卻沒有辦法。因為在無名峰上待的這麼多年,也基本上知道了神魔大陸上的一些情況,特別是關於人族的事情。
就比如這一次。
由於黑暗時代所流傳下來的恐怖曆史記憶,人類對於力量的渴望是其它所有種族無法比較地。他們認為,係統地學習修煉之法,加上無數的實戰戰鬥經驗,才能造就絕頂高手,而事實也證明了他們的觀點。
因此,人族便製定一套專門管理修煉者的法律。
這套法律明確規定:
1.凡人族中人,身體完好者,精神正常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軍。違者,殺無赦;(注:缺胳膊少腿或者是天生智障那是沒辦法的了,但如果隻是掉落了幾顆牙齒,刮花了臉蛋,弄翻了指甲蓋什麼的,你還不想參軍,那麼,不要好意思了,殺無赦。)
2.凡四大修煉聖地正規修煉者,係統學習三年,無論學習完否,必須下山進行曆練3~5年,隨後以參加“金倉比武大會”的方式加入軍隊,視名額等級,潛力優異,作戰才華等等為依據就任不同職務。違者,殺無赦;
3.綜上所述,如有特殊情況者,必須提前上報軍部予以審核,通過者,再行商討處理辦法;
4.如有特殊情況者,卻未提前上報軍部予以審核者,視情節輕重斟酌處罰;
5.凡四大修煉聖地正規修煉者,必須在軍隊中服役滿十年者,才允許返回繼續深造修煉,或收徒育才。違者,殺無赦。
因為上麵的五條法令,使得賀雲煥不得不離開他生活了三年無名峰烈焰係。
賀雲煥的離開是秘密進行地,除了其師父赤嚴鬆外,沒有人確切知道他是什麼時候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