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托著下巴,思考片刻,在這一瞬間,我靈光一閃,突然間想到了一個辦法,可是我剛剛開口的時候突然發現了一個不速之客。
那不速之客是一個穿著雨衣的男人,他正在法庭的大門口,偷偷的把法庭的大門打開一個縫隙,賊眉鼠眼的往裏麵瞧,由於在場所有人把目光全集中在我的身上,所以那個男人的一舉一動很少有人會注意。
而站在法庭正中央的法官還不斷的催促我繼續發言,結果就在這一瞬間,我目瞪口呆的看著那個穿著雨衣的男人,從兜裏麵拿出兩個圓滾滾的鐵球,直接丟進了法庭當中,與此同時,那兩個鐵球被丟進來的一瞬間就開始在空中爆炸,不過好在並不是炸彈,而是大量的煙霧從空中彌漫散開。
嗯,不到一分鍾,整個法庭就已經烏煙瘴氣,嗆得讓人無法說話,幾乎就算是肩並肩都看不清對方的臉,霧氣非常濃重,現場混亂成一片。
法官趕緊命令警察打開所有的窗戶進行通氣,並且決定要法庭休庭15分鍾。
我拉著李若曦和小白趕緊的順著大門第一個跑出了法庭,結果還是晚了一步,等我們出來的時候,再也沒有看見那個雨衣男人的去向.
在法院的大門口,有兩名守衛員,其中一名守衛已經被莫名其妙的打暈,另一名守衛員正背著被打暈的人趕往醫院。
我打聽了一下,之前所說有一個男人自稱是證人,要進入法庭,其中一個守衛員已經允許男人通行,但沒有想到的是,那男人剛走一半的時候,另一名守門員突然感覺這個雨衣男子比較可疑,於是上前攔截,而這時候,那個男子突然從懷裏掏出一個電棍,直接打暈了上前攔截者。
而剩下的守衛員看見自己的同夥受到重傷,也無心去追,直接拉著同夥奔向了醫院。
也就是說,自始至終沒有人看清那個男人的樣子,更沒有人逮捕住對方。
我們三個人回到了休息室,可能由於大家都比較勞累的原因,彼此之間一言不發,就這樣在休息室的桌子上爬了將近十多分鍾。
直到開庭之前,李若曦突然問了一句:“實話說,因為我們在為被害人辯護,但我總感覺那個土豪非常讓人討厭呢,應該說是一種違和感,我有點懷疑那個土豪真的是無罪嗎?對方隱瞞我們的事情也太多了吧!”
聽對方這麼說,實際上這也是我一直所想的事兒,無論是虛假的證言,還是第三個證人,一切在開庭之前都是一無所知,我身為對方的律師,應該把這些事情進行詳細的告訴我才對,這樣對自己有好處,可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土豪會這麼多重要的事情,完全的給遺漏,說句難聽的話,我都感覺自己站在這個法庭上是一種擺設,而且對方始終都是保持那副從容的臉,要知道我對方的敵人可是死神,我是一個從來都沒有在法庭上輸過的男人,麵對這樣的男人,那個土豪居然可以有那麼一副輕鬆的樣子,簡直就是不可思議。
但是我們的身份畢竟是站在被害那一方,隻能夠勉強我自己點頭說道:“那家夥性格確實很奇怪,不過我們也不能以貌取人吧,到了這一步,隻能繼續走下去了。”
回到法庭當中,之前的霧氣已經煙消雲散,整個大法庭裏麵一共有八扇窗戶,一扇巨大的窗戶都有兩米開外,這些霧氣很快的全部從窗戶外麵溜走,現場又恢複了那份嚴肅和寧靜。
法官詢問了一下剛才的失態,但是同樣也沒有人肯回答,隻能當做是一種意外,在以後的日子裏加強保安而已。
法庭重新的開始,這時候法官把之前的問過的話重新問了一遍。
在這15分鍾裏,我早就準備好了思路,直接指著那輛馬車說:“其實被害者除了從門裏進來之外,要一個可以進來的渠道,那就是天蓬的棚頂,別忘了,這個車的天棚是一個全景天窗,要打開這片窗,把屍體從車頂直接丟下來,就完全可以合理的解釋這一切,還有那個小偷曾經說過,自己曾經聽見一聲,非常巨大的聲音,就好像有非常重的東西砸到地麵一樣,你想象一下,一個藏在櫃子裏,怕被人發現的小偷,如果外麵發生了什麼事情的話,一般來說小偷為了我自己都絕對不會出來吧,可想而知,當時的這種聲音一定非常的巨大,就連小偷都忍不住的尖叫起來,恐怕在躲藏在櫃子裏的人來說,如同地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