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藏起來?誰告訴你,我是在偷偷的藏孩子了?張警官,就算你是警察,也不好胡亂的給人亂安插罪名吧?”錦念怎可能會承認這種事。
“你沒有把故意把孩子藏起來,為什麼警察找了你幾次,你都是避而不見?我們派出了不止一個人去聯絡你,可是你呢?電話不接,家不回,也不去上班,任何方式都找不到,你不是故意要藏孩子是什麼?”
張警官最近為了錦念手上的孩子,沒少挨批評。當初錦念來報警,之後又把小孩子抱回家裏去暫時撫養,這本身便是違規的一件事,而且就是這位張警官拍板做的決定;
張警官心裏也覺的挺委屈。當時做出這樣子的決定也是不得已啊,派出所是辦公的地方,弄個咿咿呀呀的小奶娃,怎麼照顧的了嘛。福利機構介入接收是要走一定程序的,雖說是有規定發現類似的孩子,是可以先通知福利機構來接走孩子,但現實之中處理時,中間還是會有一定的等待時間;再加上那陣子的確是特別的忙,內內外外一大堆事,張警官也就請錦念‘暫時’將孩子帶回去,代為照顧一陣。
張警官的決定,在那時並沒有人跳出來表達反對意見,也就如此操作了下去。直到孤兒院那邊開始緊鑼密鼓的來催促,甚至為了這個孩子,還一路找到了高層那裏,施壓要求用最快的時間接走這個‘可憐’的被‘遺棄’的小寶寶。
最終所有的壓力都集中到了張警官這裏,因為他是具體的經辦人嘛;找不到錦念的時候,他的壓力也是最大的,有時候,一天要接二三事通電話,都是各方打過來詢問進展的。
這會兒若是霍欽不在,他怕是都要忍不住與錦念發火了。
“好了,我不管你是受傷了或者是有什麼其他的私事,你快點把孩子送過來,之後的事不用你去管;錦小姐,那並不是你的孩子,也非你的責任,你能找到了一個合適的機會從其中解脫出來,這不是很好嗎?我真的不能理解你的行為。”張警官碎碎念的咕噥。
對方能不能理解,錦念也是並不很在乎。
她盯著張警官,問的是她關心的問題,“我把孩子送過來後,接下來是怎樣的一個流程?”
“流程?還能有什麼流程?先給小孩在派出所內找一個房間呆著,等孤兒院那邊派人過來接走就行了唄。”張警官不耐煩的說道。
錦念的太陽穴因為這簡簡單單的應對方法,突突突的連跳了三下。
“就這樣??”不安排專人照顧?不提前聯係好,以確保孩子妥當??這哪裏像是在對待一個孩子??又不是撿到了街上流浪的小貓小狗,隨便找個房間一扔,然後等專業人士來處理就好。
“還能怎樣!!錦小姐,收起你那些不切實際的電影式幻想,我們能在將來把孩子給安頓好就行了。你什麼時間把孩子送過來??或者我現在跟你回去接??”張警官這會兒的效率高的不行。
“過幾天吧,我把東西收拾收拾,然後把孩子送來。”嘴上如此說,心裏已是氣憤至極的錦念卻是一點沒有把錦渡送過來受苦遭罪的念頭。
此事一定還是另有解決的辦法,既然是打定了主意要收養錦渡,也就完全沒有必要再讓孩子跟著走一圈形式,受了那麼大的驚嚇。
“過幾天?你還打算過幾天呀!孤兒院那邊催著呢!你知道對於那孩子來說,進入公立的福利院是多麼難得的一個機會嗎?他會有機會被不錯的家庭收養,重新擁有疼愛他的父母,在一個很正常的環境之下慢慢長大;每年有很多像這樣子的孩子,但真正能被福利院接收過去,還需要很大的運氣才行;難得這孩子是個有福的,你就別遮遮擋擋的了。”張警官苦口婆心的勸,錦念越是麵無表情的不做聲,他的心裏邊就越是著急的難受。
“我知道了。”錦念點了下頭,“好了,稍後再聯係,我還有事。”
“你不能走。至少告訴我,孩子現在在哪裏。”張警官攔住了去路。
就在這時,聽到了這邊的聲音,又有幾個警察走了進來,站在門口處,把去路堵的嚴嚴實實。
“孩子在我那兒,他很好。”錦念淡淡道,“我還需要處理一些事,稍後我會來與警方做一個交涉和了結。”
“不行。”張警官不同意,好不容易見到了錦念,他是一點不想再拖,就打算著今天把孩子給帶回來,幹脆利索的要個結果。
“怎麼?不讓走?張警官這是想扣住我在這裏了?”錦念的情緒本來就不好,被對方一激,更是有點不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