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錢,我沒拿,都讓莊鵬拿走了。”李保海把事情一股腦推到了莊鵬身上。
“他怎麼把這些拿走了?”縣紀委人員問道。
李保海道:“莊鵬當時擔任縣經管站長,管著我們村裏的帳,有一天他對我講,說你們村裏頭還有一筆水利建設方麵的資金掛在帳上,都兩年多了,沒有支出去,讓我想辦法支出去。我一聽心想還有這種好事,便連忙問他怎麼辦,他就說以村委的名義打個報告上來,他來給批,直接轉入到我們村的帳戶上,不過,錢到手後,要交給他,他之前墊付了一筆水利工程款沒有給他,這錢算是抵他的帳。”
縣紀委的人員聽了李保海的話,感到不大可信,李保海是什麼人,他們多少也有所了解,如果真有這樣拿錢的好事,他會一分錢不要?
縣紀委人員暫時不動聲色,接著便把莊鵬給傳了過來,調查這一情況。
莊鵬此時早把這件事給忘記了,但是縣紀委的人一提這事,他心裏頓時驚慌起來,因為這個事情可不是隻牽扯他和李保海兩人,而且還牽扯到劉軍,因為劉軍當時不但是常務副鄉長,而且還包山坳村,這種資金上的事肯定也要報告給劉軍的。
麵對縣紀委的人,莊鵬在巨大的壓力之下,隻好把當時的情況講了出來。
當時中央下撥這筆水利資金主要是用於補貼鄉村兩級的水利建設支出,經過鄉黨委政府研究之後,主要補貼給山坳村和柳園村,這兩個村的水利建設支出比較大,虧空較多,所以就補貼給這兩個村。
在下決定的時候李保海還不是村書記,但是李保海已經帶著人開始上訪狀告當時的村書記,村裏頭一時比較混亂,因此在財政所把錢撥到經管站的帳戶上之後,就一直沒把這筆錢打給山坳村,等到李保海上了任之後,莊鵬就沒把這個事告訴李保海,當時兩人關係還不熟。
李保海新上任,哪知道鄉裏頭還有這樣一筆資金,等到大家關係熟了以後,莊鵬才想到這筆錢的存在,便是把李保海叫過來一起商議,如何處理這筆錢。
由於劉軍是常務副鄉長,分管經管站的工作,同時還包山坳村,因此他們兩人商議好之後,也向劉軍作了彙報。
他們兩人商議的結果是,把錢從鄉經管站的帳上打到山坳村的帳戶上,然後讓李保海直接取走,隨後找相關的發票進行頂帳,如此一來這筆錢就神不知鬼不覺地成了他們個人的錢了,套出來的錢由他們兩人七三分帳,李保海七,莊鵬三,同時為了不讓劉軍說什麼話,再給劉軍買一件價值七八千元的皮衣。
劉軍當時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莊鵬和李保海兩人向他彙報之後,他隻是指示一定要把這筆錢用到水利建設上,但是隨後他就沒有再講什麼了,李保海給他買的皮大衣他也是接受了,如此一來,這筆十萬元的水利建設資金補貼就到了莊鵬和劉軍兩人的腰包,私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