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大人,民女明氏,今日與母親一起在遠鹽街上擺攤販賣自家采摘的野果瓜蔬,有幾個小混混上前討要保護費,民女不服與他們爭辯了幾句,他們便調戲民女,並掀了攤子,我等都是良民,此等惡性屬實是壞了咱們這兒的聲名啊!請大人為民女做主!”

明秀半句不提自己被調戲加上家裏的攤子被掀了有什麼委屈,隻一個勁的闡述那些小混混此等惡行帶來的後果。

縣令來此三年,評級考校在即,聽了明秀的話,臉色頓時黑沉下來。

他的轄區內無論是好是壞都算是他的政績,若是百姓欣欣向榮,最多再過三年,他便能再升一級,若是轄區內的百姓民不聊生……

朝廷得人不來還好,一來若是看見了這般景象,他的評級算是完了。

而且今年來的人是當朝太傅的學生,為人最是嚴謹,能對旁人用的賄賂手段斷斷行不通,這樣就要從實打實的地方入手了。

不過是幾個小混混,按理來說應當無礙大局,但是有人告到了他跟前,那麼他就不能視而不見。

“來人,將張大熊三等人帶來問話!”

鎮上有多少小混混,又是以誰為首的,即便縣令不管這些小事多少心裏也有數,因此現在要拿人也是清明,不像是明秀一般兩眼一抹黑,連掀了她們家攤子的人是誰都不知道。

“小姑娘,你放心,若本官查實你所描述的事情屬實,本官定然會給你做主的。”

當街調戲民女,且不說該當何罪,單論這件事情本身便十分可惡了。

這樣的隱患應當早早解決掉才好。

更何況……

縣令小心翼翼的看了謝湛一眼,此人的身份他並不知曉,但是隻從他身上露出的一絲絲痕跡,他便能猜出,謝湛此人,並非是他能夠招惹得起的。

好在謝湛並沒有要求他做什麼過分的事情,無非是料理一件原本便在他職責範圍內的公案罷了。

張大等人很快便被帶到堂前。

“小姑娘,可否是這些人掀了你家攤子?”

被調戲畢竟不是什麼好事兒,縣令很善良的沒有開口明說。

明秀撇過去,“確實是這幾人,請縣令大人為民女做主。”

她跪下,對縣令磕了個頭。

原本明秀對於這樣的禮數是不喜的,可而今不喜也沒有法子。

大丈夫能屈能伸,她要的無非是一個道理罷了。

“明氏狀告你們調戲民女訛詐錢財還損壞他人財物,這些罪責你們可認?”

張三,也就是被那些小混混稱之為老大的小頭目,他沒想到明秀竟然真這麼虎,直接將他告上衙門,還直言他調戲她?

可被他被告上衙門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並未有慌張,而是對縣令道:“大人,小人冤枉啊,小人不過是看著這位妹妹生得好,跟她說說話而已,既然開張做生意,總不會連跟人說說話都不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