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大明的敵人,李自成和皇太極在對付明朝的過程中堪稱絕配。
正是因為皇太極在鬆錦大戰吸引並殲滅了明軍主力,李自成才能擊敗傅宗龍、汪喬年、孫傳庭等人,取得襄城戰役、項城戰役和柿園戰役等一係列改變曆史走向的重大勝利。
而李自成長期調皮搗蛋,牽製官軍,使明朝無暇東顧,皇太極才從容取得一係列成就,並建立清朝。
當然這些配合都在不經意間,屬於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別人,因此誰也不需要感謝誰。
但是他們兩人都應該感謝崇禎,自從楊嗣昌死後,崇禎就像是被白骨精吸幹了腦髓,變得愚蠢而抓狂,內政外交失誤頻頻,給李自成和皇太極送去一份份大禮,大明就像一個自由落體快速下墜。
真可謂:天作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在內戰中,雖屢戰屢敗,卻屢敗屢戰,結果遭來一次又一次沉重的打擊,直至傷重不治。
在外交上,雖然隻剩半條命,卻死要麵子活受罪,拒絕了清朝的和談要求,結果又被清朝暴打一頓。
崇禎十五年十月,柿園戰役結束不久,清軍再次入關虜掠,時間長達八個月之久,往傷痕累累的大明身體上撒了一大把鹽。
雖然李自成一個人足以將明朝打倒在地,但是如果有人願意上去踩上一腳,他也不介意。
清軍入寇之時,李自成擊殺楊文嶽、擊跑左良玉,肅清河南、鯨吞湖廣,並解決內部矛盾,在襄陽初步建立政權。
清軍此次入寇的目的仍是因為議和失敗後以武促和,此次議和的起點可以追溯到鬆錦戰役。
鬆錦戰役後期,清方想挾戰勝之威,迫使明朝同意議和。
皇太極派蒙古人出使寧遠,向明軍遼東寧前道副使石鳳台表達了議和的願望,然而議和對於明朝,就像賣淫對於良家婦女,太有辱名聲。
不幹生活不下去,幹了沒臉再活下去,實在是很難選擇。
大明是精神上的聖人,朝臣大多寧折不彎,賣淫這種事別說幹,就是想都不能想,誰要提議,就會被亂棍打死。
因此,在接到石鳳台的報告後,崇禎迫於壓力,按照慣例將其逮入刑部監獄,理由是地方官員私下與敵方洽談議和,有辱國威。
可是如果大明不賣淫,清軍就要實施強奸,八旗兵虎視眈眈,鬆錦一帶的士兵如同案上之肉,弄不好清軍還要入關虜掠,這樣的事他們己經做過好幾次了。
要臉還是要命?雖然輿論上是要臉不要命,但是身負重責的大臣在內心中多傾向於先要命,後要臉。
他們是這麼想的:如果生活強奸了你,你又無力反抗,那就享受它吧。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內閣輔臣謝陞、兵部尚書陳新甲等人旁敲側擊,提議崇禎從現實出發,考慮與清朝議和。
崇禎十五年正月初一,陳新甲在新年朝賀儀式結束後的一次小範圍會議上向崇禎進言道:“(鬆、錦)兩城久困,兵不足援,非用間不可”。
賣淫不說賣淫,說“援交”,議和也不說議和,說“用間”。陳新甲的表述十分委婉。
崇禎聽出了弦外之音,他並不想這麼婉轉,他要解決問題,必須把問題挑明了,他認為大明賣淫不是問題,問題是誰去拉皮條?
因此他直接捅破了窗戶紙:“城被圍半年了,一點辦法也沒有,有什麼間可用的?可議和就議和,不妨便宜行事。”
崇禎定調後會議很快達成共識……原則同意和清軍接談。然而崇禎的意思是要讓大臣們去拉皮條,大臣們卻認為皇帝“不妨便宜行事”的指示己經承擔了所有責任, 雙方在認識上存在模糊地帶,這是一個隱患。
剛過完年,兵部職方郎中馬紹愉就奉命出關與清軍統帥濟爾哈郎進行接談。
談判並不順利,清軍對馬紹愉使者的身份提出了質疑問,要求提供明朝皇帝的赦書,馬紹愉向朝廷反饋情況,因道路遙遠,崇禎的敕書到達時己經是三月份了,鬆山錦山己經陷落。
四月,清軍又攻陷塔山,正在塔山等待朝廷指示的馬紹愉成了俘虜,於是清軍護送馬紹愉一行前往沈陽進行正式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