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七十四章 一個人不習慣!(1 / 2)

林朝天走了。真的走了。把偌大一個莊園以及兩個如花似玉的寶貝閨女留給了蕭正——

啪嗒。

站在門口的蕭正點了一根煙,表情詭異而微妙的說道:“這不是他的家嗎?他為什麼要走?”

心中的潛台詞卻是:老家夥再不走,別怪阿正哥把你打得頭破血流!

“從我記事以來,爹地就沒在林家住過一個晚上。”林小築倚著門,依依不舍的說道。

林畫音卻沒有參與討論,隻是回到了宮殿般富麗堂皇的客廳,坐在沙發上喝起藍山。看電視上正播放的財經新聞。

“為什麼啊?”蕭正噴出一口濃煙,跟著林畫音往回走,坐在了柔軟的沙發上。因為林朝天不在,他還脫了鞋,獨自一人霸占了偌大的三人沙發。捧起一個果盤慢悠悠吃著。別提多愜意。

“爹地從來沒有解釋過。”林小築扒開了蕭正的腿,靠邊坐在沙發上嘟噥道。“小時候我以為是爹地想訓練我的生活自理能力。等慢慢大了,我才知道不是這樣的。”

“那是怎樣的呢?”蕭正好奇問道。“你爹地不喜歡這棟大別墅?”

“別墅是爹地和大媽結婚時的新房。怎麼可能不喜歡呢?”林小築托著下巴,餘光瞟了眼安靜看新聞的林畫音,遂又低聲衝蕭正說道。“但我聽外麵的人說。這房子是大媽的娘家送的新婚禮物。自從爹地和大媽離婚之後,他就再也沒在這裏過過夜。哪怕大年三十和我們吃了團年飯,也會離開。”

葉玉華娘家送的房子?

蕭正虎軀一震,不由暗暗心驚。

看起來,這葉玉華的娘家,也是相當了不起的家族啊。居然在二十多年前,就能送出這麼大一棟別墅。而且還是以娘家的身份送給新婚夫妻。

這般說來,也就能很好的解釋林朝天為什麼在離婚之後,一晚也不肯在這裏住了。

為什麼?

因為這棟別墅不是他的。是葉家的。而他姓林,不姓葉。像林朝天這等心比天高,雄才大略的蓋世猛人,又豈肯屈居於別人家中?

“看來你爹地和我丈母娘的關係,也相當的水火不容啊。”蕭正一針見血的說道。

“都二十多年了,什麼心結都該化解了。”林小築無可奈何的說道。“何況還是曾經的夫妻。”

“你覺得以你大媽的性格,能原諒你爹地?”蕭正笑著問道。

林小築一愣,遂又茫然搖頭:“我大媽性子極為剛烈。當年不過才二十多歲,就能負氣出家。隻怕這輩子也不會原諒爹地。”

“那你覺得,你爹地還能回到原來的生活狀態?每天洗衣做飯,做一個十足的家庭婦男?”蕭正繼續問道。“又或者。被所有人指著脊梁骨罵軟飯男而無動於衷?”

林小築表情憂傷道:“你說的我都知道。但我想,畢竟二十多年了,不管有多大的恨,多大的仇怨,也該化解了吧?難道真要記恨一輩子?”

蕭正往嘴裏塞了顆草莓,慢慢咀嚼道:“有些債,就得靠一輩子來還。”

……

因為林朝天不在,在學校憋得快發瘋的林小築決定通宵達旦打遊戲。林畫音對此也沒多言,隻是囑咐了一句別玩得太晚。然後就上樓休息了。